一、凡被我院录取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来院报到。《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约为6月中旬。
二、研究生来校报到时须带如下证件、材料及物品:
1、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大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5、本人户口迁移证。(说明:户口迁往地为:北京服装学院。 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否则无效,并在户口迁移证上的空白处注明本人的身份证号、身高、血型。户口应为非农业户口。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 迁移时间以迁出时间为准。非应届毕业生请在八月份办理户口迁移及其他手续。本校应届毕业生不转户口。北京生源可不转户口,其他地区要求不转户口的研究生请 办理入学手续时提交由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6、党、团员组织关系。(说明:由外地转入的党组织关系需经所在市、县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的抬头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转往单位为“北京服装学院党委组织部”。北京市的党组织关系直接转往“北京服装学院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凭原所在单位团委(或上级团委)开具介绍信和团员证办理。)
7、婚育状况调查表。
8、报到时交纳住宿费750元/年、计划外学费(见协议书),以上费用需8月10日前存入所发的北京银行银行卡(开户行:北京银行樱花支行,多存一元),不交费的同学不能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9、个人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一律自备。凭录取通知书可购买半价火车票。
三、计划内研究生助学金从9月份起发放。
四、请按规定日期准时来校报到,未经请假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档案未到者,暂缓入学。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部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