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林业大学“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改进选拔考核方式,本着充分尊重导师和学科自主权,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资格审核、考核录取整个过程环节都要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评分公正、监督有效,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2.质量核心。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全面衡量。着力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的考核,同时突出对学生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
4.科学选拔。加强对申请资格、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的审查,充分发挥和严肃规范专家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担当,提高考核专家组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5.规范录取。考核过程要按照事先发布的招生录取办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度严格执行,按照程序规范录取,强化监督。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不适用于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选拔。
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年度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申请人的学术水平要求: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科研能力,具备一定的学术潜力,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或毕业二年(2019年12月-2021年12月)以内的研究生;
(2)国内全日制专业型硕士:要求为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且为经济学类、管理学类、林学类、农学类、资源与环境类、社会学类等相关专业,且在博士报名年度的12月底之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至少在SSCI/SCI/ A&HCI/CPCI/EI/CSSCI/CSCD/北大核心/北京林业大学学报(社科版)/林业经济上发表(含网络首发)或录用(有正式录用函)相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SSCI/SCI/ A&HCI/CPCI/EI论文要求提供检索证明)或至少满足【条件说明】之一。
(3)其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要求在录取之前获得学位,境外获得的学位需有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要求近五年内(2016年12月-2021年12月)至少满足【条件说明】之一。
【条件说明】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1项及以上(要求是证书获得者)。
2)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及以上(要求是证书获得者)。
3)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研究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
4)主持国家级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或省级自科、社科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发布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及以上。
6)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1项及以上(要求有国家级或省部级学科竞赛证书)。
7)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软著1项及以上。
8)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或校长奖学金获得者或其他省部级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
9)主编经济管理类教材或专著1部及以上(要求主编、副主编)。
10)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的经济管理类学术研究成果、调查报告、咨询建议或内部参考获时任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正面肯定批示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用或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或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北京市社科基金《成果要报》1项及以上(须提供可查询的书面材料)。
11)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北京日报》理论版、《求是》杂志发表相关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或在网络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发表相关理论文章1篇及以上(发表在网络媒体的理论文章应1500字以上(不含转载))或发表的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1篇及以上(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
12)在SSCI/SCI/ A&HCI/CPCI/EI/CSSCI /CSCD上发表(含网络首发)相关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SSCI/SCI/ A&HCI/CPCI/EI论文要求提供检索证明)(要求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
13)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起草法律法规(以发文及省部级以上部门证明为依据)。
6.外语水平需达到学校和学院的基本要求。
7.在职考生只限录取高校专职教师及科研院所专职科研人员,且必须由定向或委托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是高校专职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的书面证明,且同意报考并脱产学习1.5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需满足学校、学院对外语水平和学术水平的基本要求,根据学校博士招生政策进行。
四、选拔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8:00—12月8日18:00。
(2)各类考生均须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生报名系统(http://bz.yzb.bjfu.edu.cn/)进行报名,要求报考前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报考材料。
(3)报名费:200元/人,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用于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考核命题、试卷印制、考试组织、试卷评阅、招生录取及组织管理等各招生考试环节的工作,在考生完成所有报名程序,进行资格审核之前缴纳,缴纳后将缴费凭证截图提交报名系统,对于报名过程中由于网络和系统原因导致的重复缴费情况,可在6个月以内进行退费手续办理;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或放弃考试资格的考生,已支付的报名费一律不予退还。
(二)报名材料要求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份(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须由考生手写签名);
2.《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审核制招生考核表》1份,见附件1;
3.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2(在博士报名系统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报考导师本人不能作为推荐人进行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4.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考生须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脱产学习1.5年、是高校专职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的书面证明1份(附件3)。(仅限高校专职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的考生提交);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仅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考生提交);
8.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考生所在学院出具的全日制在读证明(需明确标明是全日制学术型专业还是全日制专业学位);
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如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提交);
10.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包括个人已发表学术论文(或录用)、获得或申请的发明专利以及获奖材料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
11.博士研究计划书(见附件5),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经历、特别成就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报考动机等;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构想(内容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总字数不得超过15000字);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仅限少干专项计划考生提交);
13.体检表,见附件6(体检时间应在2021年9月后,二级甲等以上资质医院)。
14.近五年外语水平证明(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GRE、雅思成绩等可证明本人英语水平的材料);如申请免试外语,需提供免试外语申请说明。请查看本方案第四部分(五)关于免试外语的条件,自愿提出免试外语申请说明,并签字,见附件7。
(三)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 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清单中的5、6、10、11、14项,其中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还须上传第7项,境外学历获得者须上传第9项,申请免试外语的还需提交附件7;
(2)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上传5、8、10、11、14项,申请免试外语的还需提交附件7;
(3)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上传材料外,还需上传第12项。
2.提交纸质材料
按报考类别选择寄送1-14项,各项材料按照要求签名(第4项仅限报考在职定向的考生;第6项仅限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第7项仅限本科毕业时间为2005年前的考生;第8项仅限应届硕士毕业生;第9项仅限境外学历获得者;第12项仅限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第14项仅限符合免试外语条件的申请者)。
考生在网上报名后,12月15日前,以顺丰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办公地址:北京林业大学学研中心C0716室。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编:100083,办公电话:62338414,联系人:焦老师。
考生须确保以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资格初审
1.学院对申请人报考基本条件进行审查:申请人材料提交完毕后,由学院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
2.学科对申请人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审: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申请人进入学科初审。学科成立至少由5名及以上导师组成的专家组,对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申请人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材料、博士研究计划等能证明本人科研水平的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全面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
3.初审合格名单确定:学科专家组将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名单提交学院,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在院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外语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方具有录取资格。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上午8:30-11:30,考生须在3月8日9:00后从报名系统中自行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方能入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自行关注。
在五年之内(2016年12月-2021年12月)取得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向学院申请免试外语(请在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中单独出具免试外语申请说明):(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500 分(含)(710分制)以上;(2)TOEFL iBT网考(满分120)成绩85分(含)以上;(3) GRE General test(满分1600)成绩1200分(含)以上;新GRE(满分340)成绩240分(含)以上;(4)IELTS(雅思)(满分9)成绩6.0分(含)以上;(5)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6)本科(第二专业除外)、硕士期间攻读英语、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并获得文学学位,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免试外语考试考生的成绩按70分(百分制)计算入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六)学科考核
(1)复试名单将于2022年1月中上旬前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3月中上旬,具体复试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与形式:
由学科考核组对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科研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四个环节,对申请人的学科知识背景、专业素质、英语水平、实践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
1. 专业水平考核(满分 100 分)
专业水平考核由学科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为闭卷考核,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考试科目为经济学(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农林经济管理综合(5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专业 |
科目一 |
参考教材 |
科目二 |
参考教材 |
农林经济管理 |
经济学 |
《微观经济学》(第八版),平狄克、鲁宾费尔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农林经济管理综合 |
《农业经济前沿》,张立中、陈建成,中国林业出版社。《林业经济学》,刘俊昌,中国农业出版社。 |
2. 外语水平考核(满分 100 分)
外语水平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与学科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听力和口语)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其中,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科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听力和口语)采取面试形式,主要以对话展开,主要考核学生的口语与听力及综合运用能力,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 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科研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采取面试形式,由学科考核组成员对申请者按照百分制独立打分,计算平均分作为科研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每位申请人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
(1)申请者介绍基本情况3分钟(采用 PPT 形式),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学习情况(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学过的课程、各科成绩)、科研经历(本科和硕士学习阶段参加科研情况、学术活动情况、学位论文情况、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评价等)、科研成果(获得的学术荣誉、发表论文等成果情况等);对往届报考者还须说明工作单位、工作内容、工作后的科研情况及成果)等。
(2)博士科研工作思路(7分钟)(采用 PPT 形式);包括对本学科的认识,对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科研动向的了解;对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作的设想或计划(包含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
(3)考核组综合面试10分钟,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运用、创新思维能力、科研潜力、语言组织、逻辑条理、团队精神等。
(七)成绩评定
(1)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含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学科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听力和口语))、科研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各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同时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需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各项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最终成绩排名。
(2)复试总成绩=专业水平考核成绩*0.3+外语水平考核成绩*0.2+科研能力考核成绩*0.25+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25。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将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
1、考生按入学总成绩进行排名,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导师录取;导师在入学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有录取决定权。每名导师招生总数原则上不能超过2人(含硕博连读、专项计划考生),首次招生导师原则上不能超过1 人。外聘导师(专业目录中带※者)仅限招收1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2、学科可根据导师报考生源及科研经费等情况,经导师同意,在学科内部调整导师的招生名额。对科研经费充足,科研成果显著的导师在招生名额上可给予适当倾斜。
3、委托培养考生只限录取高校专职教师及科研院所专职科研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并同意其至少“脱产学习1.5年”。其他委托培养考生不予录取。
4、专项计划考生按国家政策录取,计划单列。学校在进行名额分配时将综合考虑学科分布,重点向理、工科倾斜。
5、每名导师招生总数(含专业学位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生)不得超出研究生院的管理规定。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政审不合格者;
②考核总成绩或单项成绩不合格者(60 分以下)。
③入学总成绩合格但无导师接收者;
④体检不合格者;
⑤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信息者;
⑥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线者。
(二)录取类别
1、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专项计划)两种。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2、学科在确定录取类别时对于原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务必逐一联系确认,要求考生提供书面确认承诺函,并告知一旦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把人事档案转到学校。违反上述规定者,除取消其入学资格外,学校将以违反诚信公函正式告知考生所在单位,并取消其三年内报考我校博士生资格。
3、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并经公示后,考生录取类别等招生信息一律不进行更改。
六、监督管理
学院将加强监督,指导、协调好各学科的招生录取工作,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考生可向经济管理学院申诉,电话:010-62338109;邮箱:xiachfbj@163.com。若仍有争议,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纪检部提出申诉。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6014/62338237;邮箱:jiwei302@bjfu.edu.cn
研招办电话:62336079/62338380;邮箱:yzb@bjfu.edu.cn
七、其他
1.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2.其他事宜按照《北京林业大学“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