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 2016 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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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 2016 年博士招生规模约 240 余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科招生人数包 含硕博连读生、直博生、普通招考生、“申请-审核”制以及自主选拔招收的博士 生。在录取阶段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 人数在复试前进行公布。如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新公布的政策有出入,我校将进行 调整并及时公布。
一、报考方式
我校 2016 年将通过以下五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①从在学优秀硕士生中 选拔硕博连读生;②在优秀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 生);③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招收社会考生;④在部分试点学院(学科)采用“申 请-审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⑤部分导师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博士研究 生。
二、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生 见《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在读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直博生
见《北京林业大学 201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办 法》的相关规定
(三)普通招考生
1、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博士 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执行。
2、达到与硕士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1)获得学士学位 6 年以上(含 6 年);
(2)已取得拟报考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课程学习的成绩合格证明(须 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成绩单),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 2 篇以上 与拟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且与拟报学科相关的科技成 果奖励;
(3)获高级职称(含副高职)或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全国统
一考试合格证书。
(四)申请-审核考生 必须为应届硕士生及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的人员,具体要求见相关学院公布
的“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
我校采用“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不再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生, 这些学科包括:林学院的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生态学;生物学院的植物学、 微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计算生物学与生物信息学、森 林生物资源利用、林木遗传育种;园林学院的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自然保护区 学院的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湿地生态学。
学院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考核名单并组织学科对入选考生进行 考核,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正式录取 名单。
(五)自主选拔考生 专业目录中带“▲”的导师(院士、“973”首席、****、****、杰
出青年计划和我校“杰出青年人才培育计划人选”)可通过自主选拔方式各招收
1 名博士研究生。具体要求见《北京林业大学 2016 年博士生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自主选拔招生简章及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各类考生均须通过我校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 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资料,报名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newbsbm/
(二)报名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12 月 10 日
(三)报名费:200 元/人,只能通过博士生报名系统进行缴纳
四、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1 份(报考信息填写完毕并按要求 上传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考攻读博士学 位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中的自述部分需由考生手写签名后方可有效);
2. 所申报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 面推荐意见。(网报后下载,推荐内容可以打印,签字处必须手签,不能 由报考导师本人推荐,两份推荐信内容不得雷同);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要求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已获得 硕士学位考生可在个人档案中复印,需加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 身份证(正反两面);
6.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获得境外院校学位者提交);
7. 发表论文或者获奖证书;
8.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9. 副高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同等学力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10. 研究生证(含注册页);
11.《报考 2016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二)提交要求
1、所有考生需要寄送的纸质版材料为第 1、2 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 生还需寄送第 11 项。除第 1、2、11 项外,其余材料仅须向博士报名系统提交电 子版。
2、各类考生所需提交的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交 1-5 项(无硕士毕业证的则提交本科毕业 证书电子版);
(2)硕士应届毕业生需提交 1-3、5 和 10 项;
(3)硕博连读生需提交 1、5 和 10 项;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 1-9 项;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提交材料外,还 需提交第 11 项;
(6)参加申请-审核或自主选拔考生除按照以上各种类别考生要求提交材料 外,还需按相应招生简章要求提交其他材料。
3、招生处将根据报考信息和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 结果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通过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持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到学校进行查验,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申请-审核及自主选拔考核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 至 15 日,具体安排由学院 或学科负责通知。
普通招考考生考试时间为 2016 年 3 月 19-20,考试地点:北京林业大学第二 教学楼,详细信息见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和复试要求
1、普通招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复试。具 体要求如下:
(1)、初试包括外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包含自 然辩证法(3 小时)和两门所报考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各 2 小时)。
(2)、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外语水 平考查和综合素质考核。复试安排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 通知。
2、申请-审核及自主选拔考生按所申报学科公布的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七、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根据初试及复试成绩或考核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外聘导师(专业为目录中带*者)仅限招收 1 名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3、严格控制在职人员的录取比例,全校人文社科类学科不超过 15%,自然 科学类学科不超过 10%。所在单位人事处出具“在读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的高 校专职教师或科研院所专职研究人员以及国家下达专项计划招收的人员除外。
(二)录取类别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其中,定向就业的博士研
究生在录取前必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协议就业。
八、其他
(一)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如能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 可不参加统一安排的体检。普通招考考生的体检将安排在复试结束后进行。
(二)学制、修业年限及奖助待遇
1、我校博士生学制为 3 年,直博生为 5 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达到毕业
条件的研究生经导师批准可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
2、在学制期间,所有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标准为 10000 元/年。
3、凡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可享受:①10000 元/年的学业奖 学金;②12000 元/年的国家助学金;③8000 元/年的学校助学金;④导师提供的 相应助研岗位津贴(原则上不低于 4000 元/年)。优秀的博士生还可以申请国家
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以及专项奖学金。
4、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在正常学制期满后未能完成学业的,学校可 提供一年住宿并发放 20000 元/年的学校助学金。
(三)住宿安排
非定向博士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京外定向博士生仅安排第一年住宿,住 宿费需按规定缴纳,具体由宿教科负责。
(四)违纪处罚
对出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以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 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处咨询电话:010-62338380 或 62338214;
传真:010-62337873 ;邮箱:yzb@bjfu.edu.cn 2、考生请仔细阅读专业目录后的导师招生说明,报考前与导师提前联系沟通。
导师信息在研究生院网页 http://graduate.bjfu.edu.cn/yjsmis/tutorsearch/search.asp
或各学院网页查询。
3、各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001 林学院:62336354
xuxinzhao2010@bjfu.edu.cn 003 工学院:62337050
005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8358 cailiaoyjs@bjfu.edu.cn
007 经济管理学院:62338109 xiachfbj@163.com
009 自然保护区学院:62336724 zhao_yuze@qq.com
01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62336615 qiubin2015@163.com
002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62336210 yangdi@bjfu.edu.cn
004 信息学院:62338147 zhangping@bjfu.edu.cn 006 园林学院:62336634 lyon1981@163.com
008 水土保持学院:62338664 sbyjsgl@163.com
01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62338383 dongm99@b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