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昌大学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
一、招生计划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201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计划为55名。 二、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非政府部门人员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三、全国联考报名的日期、程序与费用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报考者须于2010年7月3号至7月13日登录江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网站(网址:http://jxbm.ncu.cn),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 2、现场报名:报考者须于2010年7月16号至7月18日到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南昌大学青山湖校区北区理科楼缴纳报名考试费并进行现场数码照相;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证书(毕业证)、学位证书、工作证、身份证的原件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报考者当场核对打印出的《考生报名情况登记表》,认真检查并阅读签字栏中的“报考信息确认及考试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后,签名确认,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有关处罚规则》,并认真阅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资格审查:报考者必须接受我校的资格审查。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指定的日期内(7月16号至7月18日),将现场确认打印的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交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表》由我校留存备查。 四、考试科目与考试大纲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全国联考。 考试大纲:外国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版) 五、复试与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及工作情况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综合考察联考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六、研究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 MPA 培养方案的要求和我校的特色优势,2010年我校 MPA 的主要培养方向为:①地方政府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②教育经济与高校管理研究;③政府经济学研究;④公共政策研究;⑤公共人力资源管理研究;⑥政府财税管理与金融体制研究;⑦区域经济发展与地方政府管理研究。 七、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 我校MPA培养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学习年限2.5至3年。授课方式有二种: 1、利用周末及业余时间上课; 2、每月到校本部集中学习1次,每次1周左右时间。 在职攻读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习、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八、培养费用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4]488号文,我校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培养费共计2.4万元/生。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昌大学MPA教育中心 联 系 人:乐老师、黄老师、涂老师 电 话:0791-8318041、8325990 地 址:江西南昌市南京东路235号 邮 编:33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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