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6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2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招生复试、录取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现将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凡符合学校公布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经复试合格之后才具有录取资格,学院将依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总和,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名额:各学科考生在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按录取名额120%-16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额。
2.复试形式:口试与笔试结合进行。
3.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包括三部分:
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综合课考试;
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所有考生均需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外语听力口语满分为100分。
(2)专业综合课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艺术设计18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该学科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知识和理论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学科专业综合考试主要内容如下:
A.木材科学与技术:
木工:木材干燥,木制品工艺,人造板工艺
包装:包装工艺学,包装结构设计,包装机械
家具:家具设计,木制品工艺,家具史
B.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造纸:制浆原理与工程,高效清洁制浆、制浆造纸设备
林化:有机合成及高分子化学,林产化工工艺学
C.设计学
专业设计
D.林业工程(专业学位)木材科学与技术方向
木工:木材干燥,木制品工艺,人造板工艺
包装:包装工艺学,包装结构设计,包装机械
家具:家具设计,木制品工艺,家具史
E.林业工程(专业学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方向
造纸:制浆原理与工程,高效清洁制浆、制浆造纸设备
林化:有机合成及高分子化学,林产化工工艺学
F.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专业设计
(3)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采用面试方式,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满分150分,考查时间15-20分钟。
4.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满分350分,复试及格线为210分。
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口语+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时间
1.专业综合课考试
时间:4月12日 14:00
地点: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林业工程(专业学位):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专业学位):森工楼516
2.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木材科学与技术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324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329 |
设计艺术学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329 |
林业工程(专业学位)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324 |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329 |
3. 综合素质面试
学科名称 | 时间 | 地点 |
木材科学与技术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314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 4月13日 14:00 | 实验楼307 |
设计艺术学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516 |
林业工程(专业学位)木材科学与技术方向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314 |
林业工程(专业学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方向 | 4月13日 14:00 | 实验楼307 |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 4月13日 8:30 | 森工楼516 |
四、录取办法
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入学总成绩,
木材科学与技术:初试成绩占 65 %,复试成绩占 35 %;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初试成绩占 65 %,复试成绩占 35 %;
艺术学: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
林业工程(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占 65 %,复试成绩占 35 %;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
1. 按照加权后的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和确定录取奖学金级别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60/65%+复试总成绩×40/35%+附加分
调剂考生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 + 附加分
附加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复试专家组讨论通过后,可适当加分,最多加到20分。
①发表学术论文(研究型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8-10分;
②发表学术论文(研究型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第二作者或其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加4-6分;
③其他表现突出者,加分标准可根据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复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
2. 确定奖学金原则
(1)以考生总成绩为准,由高到低按学科排名。
(2)推荐免试研究生与统考生同时确定奖学金等级。
(3)调剂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
(4)破格录取的考生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
3. 实行双向选择原则
(1)导师有优先选择报考其第一志愿考生的权利;
(2)尊重考生选择志愿,即在导师优先选择后,未被导师选中的考生可录取到其报考的第二或第三志愿的导师。
4. 调剂生的接收和录取
(1)接收调剂生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2)接收校内外调剂生,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门类的A类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原则上按照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分数和学科相近程度决定是否接收调剂,按照复试总成绩决定是否录取。
(3)外校调剂考生可参加奖学金等级评定。
(4)所有外校调剂生,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进行调剂,4月9日前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在学校同意待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状态,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录取。
5. 接收统考线下破格考生的原则
(1)拟复试的统考线下生,只限于单科分数或者总分一项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不能同时降单科分数和总分。
(2)不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线下生,不得跨门类复试。
(3)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复试线下生原则上不得超过1人。
6. 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或单科成绩不及格;
(2)同等学历加试成绩不及格;
(3)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视情况可申请保留学籍不超过1年)。
(5)如所报导师名额已满,本人不同意调剂导师的,不予录取。
五、复试收费:
收费时间:4月11日资格审查
收费地点:森工楼314
收费金额:复试费100元
六、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4月11日 14:00
地点:森工楼314
主要核查材料要求:
1.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 ②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 ③有效身份证。并留取②③复印件。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②发表的论文原件。审查小组要特别注意查验参加复试考生的毕业证时间,要求必须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留取相应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按1审查,注意查验毕业证原件,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1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审查时收取的各类材料,除骨干计划考生的材料需上交外,其余由学院存档备查。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七、学院监督投诉电话
材料学院:62336387
特殊情况,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提出最后处理意见。
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2年4月6日
附件:复试名单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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