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06
林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招生复试、录取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现将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环节及具体安排:
(一)资格审查
时间:4月13日上午8:00-11:00
地点:林业楼405、409。
1.审查对象
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2.审查内容
(1)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生;②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③有效身份证。并留取②③复印件。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1)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办法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资格审查通过者,现场收取复试费100元/人,并领取体检所需体检表和复试通知书,然后到校医院(主楼后面)交体检费(约30元/人)。
3.审查流程
(1)林业楼409-1资格审查,各类考生严格按审查内容携带材料。
(2)林业楼420,凭资格审查单交复试费100元,体检表(见附件1,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当天携带,必须贴照片,骑缝章需盖在照片上。)
(3) 林业楼409-2,上交 《北京林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当天携带),领取复试通知书。
(4)资格审查之后,去校医院交体检费30元。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由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地点。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笔试参考书目或范围:
学科名称 | 专业综合笔试参考书目或范围 |
森林培育学 | 《森林培育学》或《果树栽培学总论》 |
森林经理学 | 森林经理学 |
森林保护学 | 《森林病理学》(病理方向) 《森林昆虫学》(昆虫方向) |
生态学 | 《森林生态学》 |
地信 | 《3S技术及应用》 |
草学 | 《草坪学》《草坪灌溉与排水》《草地学》 |
草业(专业学位) | 《草坪学》《草坪灌溉与排水》《草地学》 |
林业(专业学位) | 林业基础综合与现代林业理论与实践 |
2.外语考核,满分为100分。笔试、听力学院统一组织,口语由各专业综合面试时考核。笔试、听力、口语题目分别为100分,难度近大学英语六级。
外语考核总分="笔试*30+听力*30%+口语*40%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各学科专业负责组织,时间15-20分钟,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科研潜能(实践能力)、综合素质、人文素质等情况。
(三)复试时间地点 见下表:
科目 | 参加专业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审查 | 林学院所有专业 | 2012年4月13日 8:00-11:00 | 林业楼405、409 |
外语笔试、听力 | 地信、生态学、草学、森林保护 | 2012年4月13日15:30-16:30 | 二教108 |
森林培育、森林经理、草业专硕,林业专硕 | 2012年4月13日15:30-16:30 | 二教209 | |
专业综合笔试 | 地信、生态学、草学、森林保护 | 2012年4月13日17:00-18:00 | 二教108 |
森林培育、森林经理、草业专硕 | 2012年4月13日17:00-18:00 | 二教209 | |
林业专硕 | 2012年4月16日13:00-14:00 | 林业楼409 | |
体检 | 林学院所有专业 | 2012年4月14日 上午6:30起 | 校医院 |
综合素质面试、 外语口语测试 | 森林保护学 | 2012年4月15日 上午8:00 | 生物楼301(生物楼305等候) |
森林经理学 | 2012年4月15日 上午8:00 | 林业楼303(林业楼301等候) | |
森林培育学 | 2012年4月15日 上午8:00 | 科研楼302 | |
生态学 | 2012年4月15日 上午8:00 | 科研楼303(科研楼307等候) | |
草学 | 2012年4月15日 上午8:00 | 林业楼413 | |
草业(专业学位) | 2012年4月15日 下午13:00 | 林业楼413 | |
地信 | 2012年4月15日 下午15:00 | 林业楼322 | |
林业(专业学位) | 2012年4月16日 下午14:00 | 林业楼405(林业楼409等候) |
(四)复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满分350分,210分及格
2.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外语考核+综合素质面试
二、录取办法
(一)录取成绩计算
1.一志愿上线考生:
复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附加分
2.调剂考生:
复试综合成绩=复试总成绩+附加分
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其中附加分最高20分。具体标准:近两年内正式发表学术论文,国家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8-10分,国家核心期刊第二作者或其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加4-6分,其他表现突出者,加分标准可根据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复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获得附加分的考生,复试专家组会填写《获得附加分考生情况表》,并同时留取相应文章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学院根据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非在职硕士,在职委托培养硕士,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三)奖学金
推荐免试研究生与统考生同时确定奖学金等级,调剂生可以参评奖学金,少数民族骨干考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四)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及格
2.单项科目成绩不及格
3.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如所报导师名额已满,本人不同意调剂导师的,不予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请申请调剂到我院并同意参加复试的学生于4月9日回复,招生处将于4月9日下载同意复试的考生数据信息,无法下载数据的考生将不能参加复试。调剂复试名单将在4月10日公布;
2.所有调剂生在学校统一待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状态,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录取;
3.录取非在职考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2012年调档函随录取通知书发放。
联系方式:
电话:010-62336354
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北京林业大学 林业楼420
林学院研究生管理中心
2012年4月6日
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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