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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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地点 :主楼 211
复试时间:
2007 年 4 月 17-20 日,具体安排如下:
4 月 17 日 复试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4 月 18 日 体检
4 月 19 日 上午 8 : 30 全校统一组织外语听力测试
4 月 19 日 -20 日 学科复试
二、复试程序: 按照学科复试小组的具体安排,依次进行 专业综合笔试 、外语口语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环节。
三、复试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
复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往届生还要携带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则要携带学生证(必须完成全部四学年的在校注册)和加盖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 一 ) 复试基本原则:
1 复试的基本形式
复试可采用口试和笔试等形式
2 复试基本内容
复试命题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素质、创新能力的考察。
⑴ 笔试能力测试,满分 100 分
专业综合笔试,闭卷,时间 60-90 分钟。根据环境科学学科特点,认真研究初试和复试考核目标的不同,以保证初试和复试内容的相互衔接和补充,更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
⑵ 外语听力测试,满分 100 分。全校统一组织,时间 30 分钟,考生自备调频耳机。
⑶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 100 分。学科组织,时间不少于 10 分钟。必须制定统一的测试办法、测试要求和明确的评分标准,测试时主考教师须保持整个测试过程的评分一致性、连贯性和公正性。
⑷ 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 100 分。学科组织,时间 15-20 分钟。 需设计一定数量的试题,难度适当,避免问题的随意性和偶然性。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等情况。
( 二 ) 复试具体要求:
严格按照上述环境科学学科复试基本原则的要求进行复试操作,复试分为两大部分,对于由全校统一组织的复试部分 ( 外语听力测试 ) 请各位复试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的统一通知;对于由学科组织的复试部分 ( 笔试、外语口语测试和 综合素质面试 ) 请各位复试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学院办公室的通知。
由学科组织的复试部分的具体要如下:
(1) 外语口语水平测试:
通过与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外语对话交流,由复试小组成员进行评判,然后综合打分,时间为 10-20 分钟,满分 100 分。
( 2 )专业 综合笔试 :
专业 综合笔试试题分为两套, 复试考生任选一套进行答题,成绩对等。
专业 综合笔试一:包括
( 1 )环境监测,考题比例占 60% ;参考书目:奚旦立主编,环境监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 2 )环境评价,考题比例占 40% ;参考书目:张征主编,环境评价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专业 综合笔试二:
环境污染控制工程,考题比例占 100% (包括: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参考书目:高廷耀主编,水污染控制工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郝吉明等主编,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杨国清等主编,固体废弃物处理工程,北京:科学出版社;
时间为 60-90 分钟,满分 100 分。
( 3 )综合素质面试:
时间 15-20 分钟,满分 100 分。学科命题,重 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和心理素质等情况, 有 综合面试 记录。
( 5 )附加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最多加到 5 分。具体标准:发表国家核心期刊论文的第一作者加 4-5 分,发表国家核心期刊第二作者或其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加 2-3 分,其他表现突出者,加分标准可根据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复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获得附加分的考生,复试专家组须填写《获得附加分考生情况表》,并同时留取相应文章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 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满分 100 分, 60 分及格
复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40%+ 外语听力× 15%+ 外语口语× 5%+ 综合素质面试× 40%
2 附加分: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最多加到 5 分。 具体标准依据 ( 二 ) 中环境科学学科复试具体要求。
3 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合格生源 ( 第一志愿报考北京林业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并满足 ) 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总成绩 = (初试成绩÷ 5 )× 70%+ 复试总成绩 × 30%+ 附加分
(2) 调剂考生入学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 + 附加分
注:合格生源为第一志愿报考北京林业大学环境科学专业并满足 北京林业大学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 位。
五、排名与录取顺序办法:
(1) 排名
本专业合格生源按照入学总成绩排名;
调剂考生按入学总成绩 ( 只计算复试总成绩 + 附加分 ) 排名;
本专业合格生源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名。
(2) 录取顺序
严格按照排名顺序确定录取顺序, 本专业合格生源与调剂考生分别确定录取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