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 2007年
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 《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7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高招办《关于做好200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 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性的原则:注重招生与培养的整体性,结合学科培养目标和方案,优
化复试方案,建立科学的多元化的考核体系。
2、 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素质、
创新能力的考察。
3 、坚持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评分公正、监督有效
三、 组织管理
1、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审核全校性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科基
本复试要求,组织复试培训、巡查等, 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 学院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要求,组织制定本学院
各学科具体复试办法,具体负责本院复试录取工作事宜。
3、 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按照要求具体组织对考生
各项复试考核的实施。
4、学院成立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 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四、 复试的具体要求
1、 复试分数线 要求。见附件
2、 复试比例:
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招生人数的 120%。合格
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按照拟招生人数确定复试名单。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与所下达的招生数的差额部分可采取调剂或破格复试形式,是否采取差额复试由学院或学科自行确定。
3、复试时间安排:
4月19日 复试考生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
4月20日 体检(中关村医院,7:30-10:30)
4月21日 上午8:30 全校统一组织外语听力测试,考生自备调频耳机
4月21日 -22日 学科复试
4、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⑴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 ②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 ③身份证 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留取②③④复印件。
⑵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交①四级证书原件或四级成绩单 ② 发表
的论文原件 ③注意查验毕业证时间,必须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留取相应复印件
⑶单独考试考生:按⑴审查,注意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必须满足本科毕业
4年或4年以上。
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志愿者考生:按⑴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复印件。
⑸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报考填报信息确实有误的,查验并留取相关证明材料后,
报招生处,上报北京市考试院研招办审核更改。
4、 复试的内容、形式等的要求
Ⅰ、复试采用口试和笔试或实际操作等形式
Ⅱ、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⑴笔试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①专业综合笔试,闭卷,时间 60-90分钟或实践(实验)能力测试。
②同等学力加试,两门(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每门 100分,3个小时。不计入复试成绩。
⑵外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全校统一组织,时间30分钟。考生自备调频耳机
⑶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学科组织,时间不少于10分钟。
⑷ 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 100分。学科组织,时间10-20分钟。 重点考察其专业知识、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
6、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满分 100分,60分及格
复试总成绩 = 笔试或实际操作成绩× 40%+外语听力×15%+外语口语×5%+综合素质面试×40%
7、附加分:最高10分。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可适当加分,最多加到10分。具体标准:发表学术论文,在国家核心期刊第一作者加8-10分,国家核心期刊第二作者或其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加5-8分,其他表现突出者,加分标准可根据本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复试专家组集体讨论决定。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另行通知
五、入学总成绩(最终录取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总成绩 =(初试成绩÷5)×70%+复试总成绩 × 30%+附加分
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 2位。
六、录取
1、各学科按照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 序。
2、 录取类别四种:计划内非定向、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和计划外自筹经
费。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3、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a) 复试总成绩中各单项成绩为 0分
b) 复试总成绩不及格
c)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
d) 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e) 体检不合格 (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附: 1、北京林业大学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北京林业大学 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 ||||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 总分 | 单科 (满分 =100分) | 单科 (满分 >100分) | |
国家基本复试线 | 哲学 [01] | 305 | 46 | 69 |
经济学 [02] | 325 | 53 | 80 | |
法学 [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 335 | 53 | 80 | |
教育学 [04] | 305 | 50 | 150 | |
文学 [05](不含艺术学[0504]) | 350 | 55 | 83 | |
理学 [07] | 305 | 49 | 74 | |
工学 [08](不含照顾专业) | 290 | 41 | 62 | |
农学 [09] | 285 | 40 | 60 | |
管理学 [12](不含MBA专业[120280]) | 330 | 54 | 81 | |
艺术学 [0504] | 325 | 45 | 68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 270 | 33 | 50 | |
照顾专业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 280 | 38 | 57 |
自划线专业 | 植物学 | 325 | 49 | 74 |
城市规划与设计 | 330 | 41 | 62 | |
草业科学 | 325 | 45 | 85 | |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 325 | 40 | 60 |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365 | 55 | 83 | |
单独考试 | 310 | 40 | 60 | |
注: | 1、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按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政策执行 | |||
2、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教学厅〔2004〕18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单科必须达到国家复试线);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