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理学院生物物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资格审查
2007年4月19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基础楼225办公室报到并由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⑴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 ②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学位证) ③身份证 ④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留取②③④复印件。
⑵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需另提交①四级证书原件或四级成绩单 ②发表的论文原件 ③注意查验毕业证时间,必须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留取相应复印件
⑶单独考试考生:按⑴审查,注意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⑴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复印件。
⑸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报考填报信息确实有误的,查验并留取相关证明材料后,报招生处,上报北京市考试院研招办审核更改。
(6)请自带本人一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时使用。
资格审查后,由学院统一公布最终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07年4月21日下午13:00(下午笔试面试)
复试地点:基础楼221室
三、复试内容、形式、要求和参考书目
1、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闭卷,时间90分钟。
考试课程:物理学
参考书目:马文蔚《普通物理学》
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学科组织,时间不少于10分钟。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学科组织,时间10-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