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待考生查询初试成绩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考生如果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请进行成绩复核。报考我校201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均经过严格复核,根据以往的复核记录,差错率几乎为零,因此,原则上不复核。确需复核者,请按以下要求和程序进行办理:
一、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申请(可下载)。我校研究生处收取考生成绩复查申请的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至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复查仅限于加分、录入、漏判等环节,不重新阅卷,不提供各题得分,对于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予以纠正,复查结果于填表后第3个工作日持上述证件到研究生处领取。
申请复核的外地考生(无亲戚朋友在北京者)的复核结果可选择邮寄收取的方式,但需提供写清楚回信地址和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一个。
二、如需他人代查,请携带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
三、每名考生只能申请复查一门科目
四、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统考科目中的数学三、政治理论(主观题部分)和自命题考试科目试卷,由我校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复查;统考科目客观题(机读卡)部分试卷,由评卷点负责组织复查。
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我校不接待考生查询英语一成绩。考生如对英语一成绩有疑问,可按规定到评卷点查询。
五、考生需查询统考科目试卷客观题部分和英语主观题部分成绩时,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到以下地点查询:
政治理论答题卡: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红二楼)。
英语一答题卡1、答题卡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如心楼一层第一会议室。
六、我处不受理电话和现场查询;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名。
点击下载:201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查申请表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处
201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