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12-09-27
1.请考生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且准备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报考点,且在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考试,不在北京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请就近选择省级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
北京地区报考北京物资学院和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作为报考点,否则无法参加考试,后果自负。除上述两个招生单位外,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报考点不接受报考京内外其它高等学校和中科院的考生报名。
报考“推荐免试”考试方式考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由推荐学校发给报考校验码,其中报考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并已被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规定选择报考点:①其本科就读院校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必须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报考点;②其本科就读院校所在地在北京地区以外的考生请按本科就读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公告要求报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单位代码为“10031”,报考点代码“1131”。
3.考生报考前,应查阅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说明,了解报考信息。
4.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5.选择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参见省级招办发布的信息)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报考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且在北京地区以外考试的考生,请按所选报考点的要求缴纳报考费。
6.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错选报考点已进行网上支付交纳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错选报考点的考生若要正确报名,需要重新注册、报名和交费。
7.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
2)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 → 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8、报考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考生,请注意经常上网浏览我校的招生信息,届时《初试成绩单》、《复试通知》等均须考生上网查询并下载,有关复试分数线、复试须知等信息会及时在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