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招收职教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是为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相关研究单位和管理人员,培养高层次师资队伍和教学管理人才。
职教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能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从事职教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教学问题的现代教 学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良好的教学管理工作能力。
二、招生类别、领域和名额
1、招生类别: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代码为920100
2、招生领域及名额见下表
单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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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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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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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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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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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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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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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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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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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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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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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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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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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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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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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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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技术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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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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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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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学工作并具有一定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职业学校指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等职业学校包括专科层次的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四、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招生单位及省级用户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admin.html),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单位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2、在资格审核时须携带《报考资格审查表》,工作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相应复印件。缴纳专业综合考试费100元/人。
六、考试
2015年职教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 以下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上午8:30—11:30
第二阶段,根据我校对“GCT”成绩的要求,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联考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政治理论(笔试)和专业考试(笔试+面试)。
着重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研究作风及从事职业教育、工程技术或教育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和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和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道德品行表现择优录取。
八、培养
职教人员攻读职教硕士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人事关系及户口等仍在原单位,学习年限3~5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在校本部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年。课程学习采用面授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北京理工大学将安排业余时间和假期集中上课的方式进行面授。课程学习一般在两年内完成。学位论文(设计)结合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中的关键问题进行。
为保证培养质量,北京理工大学将在学位论文(设计)开题后,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中断培养。中断培养且课程考试合格者,学校可颁发研究生课程学习结业证书。
九、学位授予
达到职教硕士培养方案要求、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本人申请及学院、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十、其他
1、我校2015年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考生报考前应先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3、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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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领域名称
和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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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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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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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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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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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硕士9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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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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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14575
18513822175
6894127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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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d@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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