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 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工作单位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二、报名
1. 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提交报考信息、交费和现场信息确认、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报名号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照相。报名的具体安排请于9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grd.bit.edu.cn/zhaosheng/yjszs/)查询。
2. 考生在进行信息确认和照相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规定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名点。
4. 考生须认真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和密码,如因提交信息有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地点为北京理工大学。
2. 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的业务课以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科目采用全国统考试题外,其它初试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生网上报名时只需按照系统设置选择相应的科目,网上报名结束后由研招办统一对统考科目代码进行替换。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
4. 考生须在3月中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 参加复试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接受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五、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单考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考生在录取前由委托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六、其它
1. 我校研招办为考生提供过去两年部分专业课往届试卷,详情请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我校研招办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目,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大纲通过网络公布,考生可直接登录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3. 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单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单、报考登记表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我校将不再邮寄。
4. 考生网上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应在2009年5月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的网上注册系统进行更新,具体更新时间见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