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复讨论并表决,确定2018年教育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基本分数线如下:
1、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8分;
2、专业基础、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3、专业综合考试(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
4、按照学校规定并根据专业背景、培养潜能、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招生名额情况,综合考虑专业背景、培养潜能、综合素质与相关研究成果等,博士生导师根据报考自己的考生情况进行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组讨论并批准;拟录取名单按照教育部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