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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理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本站小编 免费考研网/2018-07-26

根据《关于做好北京理工大学2018年博士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人文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原则。

  一、工作原则

  1.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成绩均在学院划定分数线以上,且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合格者;

  2.学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招生名额情况,及博士生导师根据报考自己的考生情况进行择优录取,提出拟录取的考生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组讨论并批准;

  3.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5.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

  (3)体检不合格者;

  (4)提供虚假材料或缺少政审材料者。

  录取工作按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并与研究生院整体工作相统一。

  二、录取原则

  1.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

  2.业务课一成绩不低于90分、业务课二成绩不低于85分;

  3.综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人文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第一批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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