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和“电子科学与技术”学术型硕士以及“仪器仪表工程”专业硕士不超过实际录取人数的150%。“光学工程”专业硕士和“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硕士按实际过线人数参加复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过基本分数线可参加复试。
2、综合复试内容及时间、地点安排:
综合复试内容包括:资格审核、外语听力测试、专业知识笔试、综合面试。
综合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外语小语种考生听力另行安排。
未进行资格审核和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内容: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 + (复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光电学院 2017-3-8
相关附件
- 2017-03-09 光电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第一批复试名单.dbf.xls
- 2017-03-09 (1)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统计表.xls
- 2017-03-09 (2).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资格审核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