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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有关安排

北京理工大学 /2013-07-20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如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哲学[01]
340
45
68
经济学[02]
365
55
83
法学[03]
330
50
75
教育学[04]
310
50
150
文学[05]
355
55
83
理学[07]
320
50
75
工学[08](不含照顾专业)
320
45
68
医学[10]
325
50
150
管理学[12]
360
55
83
艺术学[13]
350
40,美术学35
60,美术学53
照顾专业*
305
45
68
强军计划
300
40
60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240
30
45(满分150),
90(满分300)
应用统计硕士
320
50
75
国际商务硕士
360
55
83
法律硕士
315
50
75
心理健康教育硕士
310
45
68
艺术设计硕士
340
40
60
英语笔译硕士
355
55
83
工程硕士
305
45
68
工商管理硕士
A:165
B:155
50
100
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
165
50
100
会计硕士
220
50
10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注: 1.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0826]。
2.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能否参加复试,还须根据所报学科(专业)的情况确定,考生是否上线请咨询报考学院。
4.符合教育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公布后两天内,持相关证明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学院提出申请。
二、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统考考生:
《北京理工大学201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②准考证;
③《复试通知书》;
④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
⑤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
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提交
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获得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交
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
硕士或博士毕业需:
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收取存档);
③满足研究生毕业2年或2年以上。
强军计划考生还需要35岁以下(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
4.管理类联考考生(MBA、MPA、MEM):除1中材料外,毕业时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专科毕业5年或5年以上;
②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
③硕士毕业2年或2年以上。
5.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6.国防生:2013年所有国防生的保留资格年限一律为2年。除1中材料外,还须填写
①《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
②《北京理工大学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7.所有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
三、复试工作规定:
1、我校各学科实行差额复试,由各学院制定不低于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复试分数要求,上线考生请与相关学院联系确认。强军计划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和综合面试(部分学科进行实验技能考核)。
3、所有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需参加政审,政审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考生体检将在入学报到时进行。
4、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复试要求、程序,复试结果均进行公示。监督电话:68913123,82837219;邮箱:yjszb@bit.edu.cn
5、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招生学院(登陆校园网主页“学院导航”)。
四、调剂;
1、校内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接收校内调剂。
1)学术型研究生。
除照顾专业外,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学科相近,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报考工学(不含080100、082500、082600)的考生,总分、单科低于基本分数线5分以内,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照顾专业(专业代码080100力学、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600兵器科学与技术)。
2)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本校学术型研究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可调剂到学术型研究生。
报考工学(不含080100、082500、082600)的考生,达到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可申请调剂到085212软件工程专业学位。
2、向校外调剂
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发布后进行校外调剂。
3、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联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许调剂。满足调剂条件和报名条件的MBA、MPA、MPAcc、MEM之间可以互相调剂,MBA、MPA、MPAcc、MEM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学科专业,未参加MBA、MPA、MPAcc、MEM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调剂到MBA、MPA、MPAcc、MEM专业。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
001
宇航学院
赵老师
68914521
zhaohong@bit.edu.cn
002
机电学院
张老师
68913373
zhanghua@bit.edu.cn
003
机械与车辆学院
任老师
68914346
ren_zhenjiang@bit.edu.cn
004
光电学院
张老师
68918440
zhili@bit.edu.cn
005
信息与电子学院
吴老师
68918192
shashawu@bit.edu.cn
006
自动化学院
卢老师
68913758
yixue@bit.edu.cn
007
计算机学院
来老师
68913478
lljing@bit.edu.cn
008
软件学院
赵老师
68911184
zhjh@bit.edu.cn
009
材料学院
凌老师
68913947
7777@bit.edu.cn
010
化工与环境学院
马老师
68912916
scee@bit.edu.cn
016
生命学院
陈老师
68915956
cyj@bit.edu.cn
017
数学学院
郑老师
68913829
Zdq412@bit.edu.cn
018
物理学院
张老师
68913163
Springnancy8586@163.com
019
化学学院
张老师
68914780-803
Zhangmeiyue789@126.com
021
管理与经济学院
刘老师
68912481
022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王老师
68912691
wxming@bit.edu.cn
023
法学院
林老师
68915173
lintong@bit.edu.cn
024
外国语学院
李老师
68912690
dypxzx@bit.edu.cn
025
设计与艺术学院
魏老师
68912682
yuanxiaw@bit.edu.cn
026
教育研究院
王老师
68915225
ioe@bit.edu.cn
033
继续教育学院
熊老师
68948136
xxd@bit.edu.cn
088
图书馆
吕老师
68913707
bitlib@b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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