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函[2013]052号),结合化学学院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质量,现将有关录取标准通知如下:
一、录取工作总体标准原则
2013年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录取精神,以选拔拔尖人才为核心,全面提升生源质量,突出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考察。服从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总体布局,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
二、 成绩要求
参加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国语考试科目成绩45分以上,业务课考试科目60分以上,复试成绩及格。
三、 其他要求
1、 符合报考资格,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2、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4、 符合学校及学院招生工作的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