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1、报考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已在材料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13-03-22上午9:00-11:30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复试费100.00元(请交壹佰元整钞)到研究生楼501室领取复试通知书、交复试费、现场抽取面试分组签号、进行复试前材料审查。
2、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必须按审查材料清单要求向审查小组提供审查材料,提交的审查材料均须A4纸规格提交,其中: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请双面打印,需考生本人签字处必须签字完毕;⑥身份证复印件请身份证正、反两面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所有提交的审查材料请严格按照清单排列顺序依次排列并用订书钉装订好,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上述材料到相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口语测试时需向测试教师出示该材料供教师核对考生身份,参加综合面试时向小组秘书提交该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同时要收回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登记表。
3、特别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提供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盖学校教务处红章,往届生必须加盖现工作单位(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红章或加盖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红章。除此之外,其他盖章一律无效。
4、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5、以上所有收取材料一经提交一律不再退还,考生须注意保存好出示的原件,同时请考生准备2份以上加盖红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以备其他需用。
6、联系电话:010-68913947。
材料学院
201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