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你的初试成绩已达到我学院复试要求,请于2009年 3 月27日上午9:00来我院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地点见下方)。3月26日上午8:30—下午5:00到我校中心教学楼1443房间领取复试通知书并进行资格审查,凡资料不全或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须知:
1. 复试为差额复试;
2. 资格审查时务必携带
A)统考考生:(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于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上自行打印); (2)准考证;(3)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4)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5)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需加盖人事或教务部门公章)
3.不按时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者务必提前与我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010) 68915173 。
4.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总成绩20%.
外语听力考试时间:3月27日上午9:00—9:30, 地点:研究生楼306室
(2)专业知识笔试:占复试总成绩40%;(具体内容见2010年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时间2小时。
时间、地点:
3月27日上午9:30 ---11:30 地点:研究生楼306
(3)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40%
时间:3月27日下午1:00
地点:
法理和民商专业地点:中心教学楼131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国际法专业地点:中心教学楼1441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中心教学楼1437
5.复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五号 邮编:100081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201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