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化工与环境学院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提交的材料
统考考生:①《北京理工大学2010年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登记表》;②准考证;③《复试通知书》;④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面上)];⑤学历证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⑥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校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需收取复印件);②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单独考试考生:除上述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存档);③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硕士或博士毕业还需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存档);③满足研究生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
二、领取《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填写头两行。
三、交纳报名费100元。
每人提交贴足邮资的信封一个,写好收信地址,此地址为邮寄调档函所用,请务必写明能确保及时收到的地址。
四、审材料邮寄到 “北京理工大学化工与环境学院薛锦诚 100081 ”,查询是否收到请咨询电话68912671
五、审查分组:
环境科学、环境工程、 专业硕士 1015房间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1012房间
化工与环境学院
201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