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软件学院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软件学院根据2008年报考“软件工程”专业考生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工作流程如下:
1、 成立软件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并公布软件学院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2、 根据“北京理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软件学院将按照1:1.2的比例从初试合格的考生中选拔考生进入差额复试。学院将公布报考软件工程专业达到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名单,并公布空缺名额数。
3、 根据学校规定,软件学院接收已达到我校基本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志愿报考相关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的调剂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按照类别(计算机类/信息类/非信息类)依总分分别进行排队,择优进入复试。
4、 3月19日按照1:1.2的比例公布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5、 3月19日~28日接受报考我校相关专业考生中已达到我校基本分数线但未进入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的调剂申请。
6、 3月29日学院组织考生(包括校内调剂生)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阶段,第一志愿报考软件工程专业的考生与申请调剂的考生按成绩分别排队,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
7、 4月1日前公布通过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软件学院录取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8、 如果第一次复试结束后,软件学院尚未录满,4月2日~4日接受校内调剂生,组织复试。
9、 4月8日前上报学院录取情况。
10、 4月20日前学院发放调档函。
11、 5月上旬学院组织政审。
12、 6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以上未尽事宜,将由软件学院2008年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