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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本站小编 Free考研/2020-04-18

各有关学院及教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确保广大科研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开展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调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网址:http://kw.beijing.gov.cn/art/2020/2/13/art_736_477512.html),对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执行和验收期限
  (一)实施周期调整
  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0年12月底前的在研项目(课题):实施期自动延长6个月,此延期事项无需承担单位单独申请。在此期间承担单位完成项目(课题)任务的,可立即启动验收和审计工作,提交验收材料。相关研究人员在申请新项目(课题)时,限项时间按原任务书实施期结束时间为准。
  如核心研究团队身处疫区或直接投入疫情防控诊治一线、项目(课题)实施受到疫情严重影响需要进一步延长实施周期,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主管处室提出申请。
  实施期结束时间不在上述时间范围的在研项目(课题):如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延期申请。
  (二)验收时间调整
  实施期已结束正在准备验收材料的项目(课题):验收期由3个月延长为6个月。
  已提交验收材料的项目(课题):组织开展后续工作的时间将由市科委主管处室在以上时间段内视情况顺延。
  二、其它相关要求
  1.市科委各项目(课题)主管处室和科技计划项目统一管理平台服务支撑单位将按照上述调整要求,统筹工作安排,保障科技计划有序顺利实施。
  2.学校在组织开展研究工作的同时,须严格遵循国家、地方的各项防疫要求,减少人员聚集,确保科研人员健康安全。
  三、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安排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将与市科委保持紧密联系,随时掌握市科委有关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政策变化的动态,请各单位和科研人员及时关注校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
  科研院联系人:薛宁
  联系电话:68918668
  邮箱:kyygxb@bit.edu.cn
  办公地点:逸夫楼203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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