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电话:010-81292056
电子信箱:yanzb@bipt.edu.cn
其他说明:因工作、出国或其他原因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于2023年4月20日前向研招办发出书面说明,注明放弃原因,并由本人亲笔签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拟录取名单需经过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录取审查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