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须知:
1.学校拟于近期开始对拟录取的同学进行调档,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全部调档(少干在职考生除外),研招办将按照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填写的“档案所在地址”发调档函,请考生敦促相关单位及时发档(如果档案存放地址有变化),请务必于2019年5月16日前将修改申请发传真:60261465,申请模板见下载中心。 本校应届学生档案学校将统一办理。
2.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发放,考生通讯地址与报考信息有出入的或者报名时填写信息不完整,不具体(如:只填写了县级地址或者门牌号的,而没有省市名称),请务必于2019年5月16日前将修改申请发传真:60261465,申请模板见下载中心。如因地址不完整,不具体而导致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自行下载定向协议书(见附件1、附件2,请正反面打印),与定向委培单位签订后于5月10日前返回我校研招办(以当地邮戳为准),必须拟录取考生本人签字,不得代签,如有违反,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我校在收到考生本人与委培单位签订的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文件要求,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