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印刷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
为扩大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影响力和吸引力,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促进我校2016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圆满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16年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除享受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政策外(新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奖励比例为20%;二等奖学金6000元,奖励比例为50%;三等奖学金4000元,奖励比例为30%,具体办法见《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在来校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后,学校将额外发放2016级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如下:
二、奖励办法
1.学历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985”高校校本部毕业生的考生及推免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一次性奖励每人10000元。
2.学历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11”高校校本部毕业生的考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或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为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每人5000元。
3.第一志愿录取为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每人3000元。
4.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教育部划定的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分数线20分的考生(不含单科成绩未达到上述分数线者),一次性奖励每人2000元。
三、相关说明
1.以上奖励不重复享受。满足上述一项以上条件者,按其中最高额度予以奖励。
2.本办法与我校现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并行不悖。
3.中途退学者须返还相应奖励金额。
4.本办法由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处(研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