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考前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务必认真阅读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北京印刷学院200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北京市的报名点只能选择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代码:1115.报考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报名,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其他专业,外地考生可选择各省市招办的报名点报名,并在各省市招办指定的地点参加统一入学初试。
3.考生务必记住自己注册的用户名和设置的密码,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于2006年11月10日—14日到所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缴费照相(详见各报名点的具体要求)。凡在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报名的考生,报名费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实行网上付费,并于2006年11月10日—14日,到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楼254)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我校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要求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并在复试时提交成绩证明。
6.报名的相关要求、程序和时间可在北京印刷学院网页上查询。
7.本报名点电话:010-60261222、60261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