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8号文件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2007年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7)我校拟接收的推免生必须按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报名
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在北京报考北京印刷学院的学生
(1)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选择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报名点代码:1115)。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4)报考我校设计艺术学专业的考生一律在北京印刷学院报名点报名,在其他报名点报名无效。
(5)网上支付: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2、在外地报考北京印刷学院的考生
(1)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3)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http://www.chinayz.com.cn或http://www.chinayz.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4)报名费:报名费的支付方式按照各报名点的规定办理(详见各报名点要求)。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点信息确认
(1)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并按所选定报名点的具体要求缴费。
(2)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3)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持军人身份证件)、学生证(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证书(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网上报名的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报名费:北京市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支付手续(否则报名无效),不进行现场交费。报考费每人150元。考生网上支付报考费后,无论何种原因报考费不退。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备注
政治理论 2007年1月20日
星期六上午 8:30-11:30 满分为100分
外国语 2007年1月20日
星期六下午 14:00-17:00 满分为100分
数学或
业务课(一) 2007年1月21日
星期日上午 8:30-11:30 满分各为150分
业务课(二) 2007年1月21日
星期日下午 14:00-17:00 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外国语及数学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2、初试地点:考生到本人报名点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我校负责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将在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部网上公布。请考生即时登陆查看。
2、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两门专业课,一门课程不及格,不予录取。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
4、考生在单科和总分都符合当年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分数线,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底来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
七、调剂
1、如我校某专业上线考生人数不足,我校将及时公布调剂信息
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登录调剂志愿;
3、我校接收调剂的原则是:
(1)国家统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点;
(2)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入专业有较密切的关联性;
(3)考生的英语水平及个人综合素质等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要求。
4、我校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
5、我校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八、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招生简章和复试通知。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其他
考生报名时不需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一、北京印刷学院只招收国家统一考试的硕士研究生。
十二、我院专业课不举办考前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