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1、复试要求在我所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
2、所有达到我所复试线的学生均可参加复试,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我所组织的复试。
3、考生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考核。
4、注重考生综合素质及心理素质的考核,加强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的考察。复试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6、专业知识复试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3月中旬。
2、复试地点:北京基因组研究所
3、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及身份核查:严格核查考生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不予复试。
2、档案审查:根据所提供的材料专项核查,必要时与考生所在学校(单位)或档案所在地联系落实核查结果。
3、英语考核:听力、口语、阅读及语言综合运用能力。
4、业务考核:回答专业提问。
5、素质考察:通过交流、提问、测试等方式考察其品德修养、政治素养、团队意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
6、政治考察: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守法遵纪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通过与考生交流、提问等形式的考核情况。
7、心理测试:复试时进行专业心理测评。
8、身体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可在教育部Http://www.moe. edu.cn查询)以及相关政策文件由培养单位做常规项检查,必要时根据专业需求做其他项目检查。
四、组织形式与要求
1、研究生部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防止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研究生部函调考生有关思想政治品德以及现实表现材料(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组织考生体检。
2、研究生部根据考生人数、报考专业情况及我所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成立复试考核小组,组织复试。
3、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应少于20分钟。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应不少于五人,其中设组长一名,负责组织实施本组面试的各个环节;另设1名工作人员作为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工作并协助安排有关事宜。
4、每位考生还须参加单独面试,有报考导师或拟录导师面谈,详细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单独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考生顺序,具体时间、地点、日程安排、复试内容由研究生部另行通知。
六、监督投诉电话:010-84097410。
本规程如有与国家及国科大新出台的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