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原则:
1、成立校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推荐毕业生和接收免试生名额及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并审定全校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成立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系行政负责人、党总支负责人、教师代表。各院系须于9月17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报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方案总体原则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本单位获得名额,以1:1.5的比例,选拔、推荐本院系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校推免生选拔考试。
3、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招生数的30%。
二、 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本校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第1-6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在70分以上;
(2)专业排名仅按第三学年所有课程成绩排序,国家重点学科所在院系学生排名须在前50%,北京市重点学科所在院系学生排名须在前40%,其它具有博士或硕士授权点的单位学生排名须在前30%,既非重点学科单位又无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的学生排名须在前25%;
校级及以上“三好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项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申请推荐免试并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从事学生工作(简称“推免保”)或“研究生西部地区支教团”的学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除专业考试外,将同时考查其工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实施办法:
(一)推荐并接收校内毕业生程序:
1、各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各院系“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以各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基数,国家重点学科所在院系10%,北京市重点学科所在院系8%,非重点学科院系5%。
3、各院系在第一时间向单位全体应届毕业本科生宣读推荐政策、推荐流程,公布本单位确定推荐免试学生名额。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申请;凡申请并最终被录取者须和学校签署协议。
4、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学生在校第三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均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方为有效。
5、各院系在报送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时,需将已的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各院系及时公布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
7、各院系被推荐人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外语专业学生在所学专业栏注名第二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注明外语语种),由院系在表格上签署意见后连同被推荐人大一至大三的成绩单报送研究生招办;并填写《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发送邮件至bwyzb@bfsu.edu.cn(否则报名材料无效)。
8、研究生招办汇总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并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件、考生所在学校、专业排名、成绩单等),公布准考名单,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复审合格者进行推免考试:
推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包括:业务考核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笔试、面试或总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的推荐免试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基础英语考试;其他语种基础考试由院系组织;
▲ 非外语专业(本科期间无第二外语者)的被推荐人申请外语专业的推荐免试资格须加试第二外语;
▲ 各院系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 申请“研究生西部支教团”、本校“推免保”的考生业务及外语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5%,面试成绩占55%;“三好生”、“优秀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奖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9、研究生招办将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推免生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0、公布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学生名单。
11、申请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的非通用语种的被推荐人,被录取及正式入学后均不得改变语种及研究方向。
12、凡批准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含“推免保”及“西部支教研究生”)须与学校签订双方协议,不得随意改变报考单位、研究方向,不得参加毕业分配或申请出国留学;违约者不予办理考研、工作、出国等手续,户口和档案将退回生源所在地;将一份《不诚信记录》归人本人档案;并须缴纳违约金三万元;
(三)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公示。
(四)入学前若发现推荐免试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不及格;
4、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或者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8、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五)推荐免试生申请安排:
1、各院系报送材料时间:2010年9月15日——9月29日;
2、报送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北外东院办公楼303A室)
咨询电话:010-88816246
3、推免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0-11日
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和外国文学所(英语专业)的推免生,于2010年10月10日下午14:00在北外东院逸夫楼第三阶梯教室参加笔试。在各院系进行面试;申请其它院系的推免生的笔试和面试,在各院系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具体安排我办将于9月20日前公布在网上)。
4、10月5日前确定“推荐免试”准考名单。经过考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2010年10月31日前在中国研招网上报名。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