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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关于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促进本科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0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 [2009]25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原则:
1 、成立校硕士研究生推荐、接收免试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推荐毕业生和接收免试生名额,组织并审定全校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2 、成立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系行政负责人、党总支负责人、教师代表。各院系须于 9 月 23 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以书面(签字、盖章)形式报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各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方案总体原则及具体要求,严格按照本单位获得名额,以 1 : 1.2 的比例,选拔、推荐本单位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校推免生选拔考试。
2 、接受推免申请的专业和名额:在我校当年招生目录上公布的各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接收人数不超过各专业计划招生数的 30% 。
二、 申请条件:
1 、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倾向。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5 、本校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1 )学习成绩优秀,第 1 - 6 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合格,专业必修课成绩在 70 分以上;
( 2 )专业排名仅按第三学年所有课程成绩排序,国家重点学科所在院系学生排名须在前 50% ,北京市重点学科所在院系学生排名须在前 40% ,其它具有博士或硕士授权点的单位学生排名须在前 30% ,既非重点学科单位又无硕士学位授权点单位的学生排名须在前 25% ;
校级及以上“三好生”、 “ 优秀奖学金 ” 、“优秀学生干部”获奖获得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申请推荐免试并保留一年入学资格从事学生工作(简称“推免保”)的学生,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将更侧重考查其工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实施办法:
(一) 2009 年校内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并保留入学资格从事学生工作的期限为一年。
(二)推荐并接收校内毕业生程序:
1 、各院系成立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2 、各院系在第一时间向单位全体应届毕业本科生宣读推荐政策、推荐流程,公布本单位确定推荐免试学生名额。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以申请。
3 、各院系对本单位申请学生在校第三学年的学习成绩排名,确定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后,以书面形式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本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均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方为有效。最后日期为 2009 年 9 月 30 日。
4 、各院系及时公布本单位推荐学生名单。
5 、各院系被推荐人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或在本方案后附件中点击另存为)下载《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外语专业学生在所学专业栏注名第二外语语种,非外语专业学生注明外语语种),由院系 在表格上签署意见后连同被推荐人成绩单报送研究生招办;并填写《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电子表格( Excel 文件),发送邮件至 bwyzb@bfsu.edu.cn (否则报名材料无效)。
6 、研究生招办汇总各培养单位报送材料进行复审,并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身份证件、成绩单、专业排名),组织研究生培养单位对复审合格者进行推免考试:
推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包括:业务考核占总成绩 50% ;面试占总成绩 50% ;
▲ 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外国文学所的推荐免试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基础英语考试;其他语种基础考试由院系组织;
▲ 非外语专业(本科期间无第二外语者)的被推荐人申请外语专业的推荐免试资格须加试第二外语;
▲ 各院系在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面试。
▲ 申请本校“推免保”的考生业务及外语考核成绩占总成绩 45% ;“三好生”、 “ 优秀奖学金 ” 、“优秀学生干部”等各级奖励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 、研究生招办将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推免生名单,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审定。
8 、公布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学生名单。
9 、申请国际新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等专业的非通用语种的被推荐人,被录取及正式入学后均不得改变语种及研究方向。
10 、凡批准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须与学校签订双方协议,不得随意改变报考单位、研究方向,不得参加毕业分配或申请出国留学;违约者不予办理考研、工作、出国等手续,户口和档案将退回生源所在地;并须缴纳违约金一万元。
申请“推免保”的学生被拟录取后,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违约者参照以上规定处理。
(三)拟录取推免生网上公示。
(四)入学前若发现推荐免试生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
1 、被推荐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 、被推荐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 、被推荐人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必修、限选及公共选修课不及格;
4 、被推荐人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5 、被推荐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 、被推荐人患有严重生理或心理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7 、被推荐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尤其是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获得拟录取资或者取得学籍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8 、违反协议,无理要求变更录取专业或提出其他无理要求。
(五)推荐免试生申请安排:
1 、报送材料时间: 2009 年 9 月 20 日—— 9 月 30 日;
同时缴纳报名考试费 100 元(外地被推荐人可通过邮局汇款)。
2 、报送地点: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办(北外东院办公楼 303A 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 2 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00089
咨询电话: 010-88816246
3 、推免考试流程:
高翻学院面试(包括视译、复述和口试)时间为 10 月 11 日上午 8 点,地点为电教楼三层高翻学院。
英语学院笔试: 10 月 11 日上午 8 : 30
面试: 10 月 11 日下午 14 : 00
地点:北外东院英语学院楼
所有申请英语学院、高级翻译学院、外语教育研究中心和外国文学所(英语专业)的推免生, 10 月 12 日上午 9 : 00-11 : 00 在北外东院逸夫楼第三阶梯教室参加《基础英语》科目的笔试,在各院系进行面试。
申请其它院系的推免生的笔试和面试,在各院系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 10 月 6 日前网上公布)。
4 、 10 月 6 日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上公布初审合格准考考生名单。
5 、 10 月 17 日前确定 “ 推荐免试 ” 拟录取名单,并网上公布。已拟录取为“推免生”的考生必须在 2009 年 10 月 31 日前在网上报名。
五、各院系于 10 月 15 日 17 : 00 前将所有考生(含本校、外校)考试成绩报送研究生招办。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9 年 9 月 21 日
附件(点击右键下载):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doc
申请推荐免试考生信息登记表.xls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表(院系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