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继续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质量,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类型和学科、专业结构布局调整优化工作,顺利、高效地完成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考生:须出示学生证原件;
非应届考生:
①有正式编制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交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同意脱产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书面证明;无正式编制工作、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不需出具此证明;
②查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③递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查验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于资格审查前,通过线上场缴纳复试费100元,详见后续通知。
不参加资格审查者复试成绩无效,取消复试资格。
二、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考生生源质量、初试成绩等,研究生院制定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具体要求见《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统考复试分数线》。
考生自行对照分数线,达到相应要求、并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公布复试名单中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
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科研潜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核和专业考试两大部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为百分制。
复试考核方式包含以下内容:
1、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随面试一同考核
2、面试
3、笔试(是否安排笔试详见各学院工作方案)
我校4月1日起进行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见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三)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上线人数充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差额复试比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150%,调剂考生复试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500%。
(四)成绩折算及录取原则
1、成绩折算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有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50%
复试无笔试的专业:复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
(2)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对口支援等专项计划考生的名额单列计算,不与专项计划外的考生排序。
(3)如果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总成绩及初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教育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3年4月6日至4月30日。
(二)我校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信息
我校可接受调剂申请的专业方向见下表。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时,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北京外国语大学接受调剂专业方向一览表
接收调剂招生单位 |
接收调剂专业/方向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艺术研究院) |
传播学 |
历史学院 |
世界史 |
国际教育学院 |
教育学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人工智能与人类语言重点实验室 |
教育技术学 |
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 |
区域国别研究 |
国际商学院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三)调剂程序
1、提交申请方式和截止时间:
我校所有调剂均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受理考生调剂申请,请及时关注研招网及我校各招生单位网站信息。
2、调剂复试准考资格:
由各招生单位确定复试资格后,各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调剂复试准考名单。请考生关注、自行查看。
3、所有进入拟录取范围调剂考生的,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
(四)说明
1、调剂生的复试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500%。
2、对于接受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录取不影响原有达到该专业国家线的一志愿考生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仅针对可调剂录取的缺额名额。
3、确定接收调剂的专业,优先接收报考相同相近专业、相同相近考试科目、试卷内容相同者申请。
四、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五类项目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分按教育部政策规定加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本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向研招办提出申请,核实后执行本政策。相关证明材料需在3月24日17:00前扫描/拍照后以JPG图片或PDF文档格式发邮件至我办(e-mail: bwyzb@bf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加分考生原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分数基本要求、按政策获得加分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布,不影响既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比例。
五、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由学校向考试院提交破格复试申请。研究生院、各招生单位均不受理考生个人提交的破格复试申请。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所有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后复试阶段各项成绩有效,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申诉渠道
考生可登陆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aduate.bfsu.edu.cn/,查询我校最新复试方案、调剂方案及录取名单等信息。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预公示等信息见各招生单位网站。
招生单位 |
网址 |
邮箱 |
联系电话 |
英语学院 |
seis.bfsu.edu.cn |
seis@bfsu.edu.cn |
010-88817287 |
俄语学院 |
ru.bfsu.edu.cn |
bweyxb@bfsu.edu.cn |
010-88816296 |
法语语言文化学院 |
french.bfsu.edu.cn |
bwfyxy@bfsu.edu.cn |
010-88816305 |
德语学院 |
de.bfsu.edu.cn |
deyuyanjiusheng@bfsu.edu.cn |
010-88816516 |
日语学院 |
japan.bfsu.edu.cn |
bwryxb@bfsu.edu.cn |
010-88816276 |
日语学院(日研中心) |
bjryzx.bfsu.edu.cn |
ryzx@bfsu.edu.cn |
010-88816584 |
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学院 |
xpyx.bfsu.edu.cn |
bwxpxy@bfsu.edu.cn |
010-88815595 |
阿拉伯学院 |
arab.bfsu.edu.cn |
bwayxb@bfsu.edu.cn |
010-88816328 |
欧洲语言文化学院 |
europe.bfsu.edu.cn |
wanghongyi@bfsu.edu.cn |
010-88815700 |
亚洲学院 |
asian.bfsu.edu.cn |
bwyzxy@bfsu.edu.cn |
010-88816325 |
非洲学院 |
af.bfsu.edu.cn |
bwfzxy@bfsu.edu.cn |
010-88818512 |
高级翻译学院 |
www.gsti.bfsu.edu.cn |
gsti@bfsu.edu.cn |
010-88816386 |
中国语言文学学院 |
iei.bfsu.edu.cn |
zhongwen@bfsu.edu.cn |
010-88818816 |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
www.sinotefl.org.cn |
wjyzx@bfsu.edu.cn |
010-88816612 |
国际关系学院 |
sird.bfsu.edu.cn |
bwwjxx@bfsu.edu.cn |
010-8881782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marxism.bfsu.edu.cn |
bwmy@bfsu.edu.cn |
010-88816864 |
国际商学院 |
ibs.bfsu.edu.cn |
ibsexam@bfsu.edu.cn |
010-88818121 |
法学院 |
sl.bfsu.edu.cn |
law@bfsu.edu.cn |
010-88818137 |
外国文学研究所 |
wxs.bfsu.edu.cn |
bwwxs@bfsu.edu.cn |
010-88816307 |
国际中国文化研究院 |
iics.bfsu.edu.cn |
chinese_studies@bfsu.edu.cn |
010-88816430 |
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 |
sijc.bfsu.edu.cn |
media@bfsu.edu.cn |
010-88814531 |
历史学院 |
www.globalhistory.cn |
gh@bfsu.edu.cn |
010-88812956 |
国际教育学院 |
soe.bfsu.edu.cn |
bwjyxy@bfsu.edu.cn |
010-88818586 |
艺术研究院 |
ysyjy.bfsu.edu.cn |
sakus_wang@126.com |
010-88812986 |
专用英语学院 |
sesp.bfsu.edu.cn |
bwesp@bfsu.edu.cn |
010-88818623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sist.bfsu.edu.cn |
bwjsj@bfsu.edu.cn |
010-88816569 |
人工智能与人类语言重点实验室 |
ai.bfsu.edu.cn |
ai@bfsu.edu.cn |
010-88818307 |
区域与全球治理高等研究院 |
argg.bfsu.edu.cn |
qyyqqzl@bfsu.edu.cn |
010-88815798 |
为保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我校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联系电话: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8816246;
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八、其他
1、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2、复试结束后即可离校,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复试结果和拟录取结果请关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主页通知。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