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已经参加外校复试、并已接到该校拟录取通知、需调走本人初试试卷的考生,请按以下程序办理:
1、 调剂学校的研究生招办发出的调档公函(加盖红章);
2、 本人同意接收对方的调剂、并自愿将档案调往该校的同意书(包括本人姓名、身份证号、考生编号,第一志愿报考北外院系、专业,自愿调剂学校、专业,自愿将初试试卷调往该校、以及本人手写签名等基本内容)。
考生(或调剂学校研招办)将上述两份书面材料送到(或邮寄)至北京外国语大学研招办,我校据此将申请考生的初试试卷以公函形式寄往调剂学校。
地址:北京外国语大学 东院办公楼 303A 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二号 北京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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