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将于 5 月中下旬以挂号信的形式向拟录取考生寄发调档函、政审函, 6 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具体寄发日期我办将提前在网上发布通知 ,北京地区考生(即报名号前四位为 1130 、在北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自行到我办领取,不再寄发;外地考生需自取者请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外地考生的调档函(政审函)、录取通知书寄发地址均为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各位考生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如有变动, 请 于 5 月 15 日之前, 发邮件至 bwyjsb@bfsu.edu.cn 更正。
通信地址格式要求完整、有效:
例如 :××省××市××区××路(街道)××号
如果收信地址是单位:要明确“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
如果收信地址是家庭住址:要明确“××小区××栋(楼、幢)、×单元×号、收件人姓名。
邮政编码
请各位考生以 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 的符合上述要求的、完整、有效地址为收件地址,不要他人代转,以免丢失,后果自负。如该地址不是本人收信地址,务必注明该地址所属收件人“转”考生本人,例如:张大民 转 张二民(收)。
考生寄送档案须通过邮局以“机要”或 EMS 形式寄出,勿用非邮局的各类快递业务; 档案不得由考生本人持有或递交 。
二、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报类别分四种“非定向、自筹经费、定向、委托培养”,前两种是 无 工作单位(即非在职)、后两种是 有 工作单位(即在职)的考生类别(不论在职、非在职的考生读研期间均是脱产全日制学习);“非定向、定向”为公费,“自筹经费、委托培养”须缴纳学费;“定向、委培”考生与工作单位保持工作关系,其档案、户口均不转至北外。考生如需变动 在职、非在职的类别 ,请于 5 月 15 日 之前按以上邮箱发送邮件告知我办,更改类别。 但公费、自费类别不需、也不得更改 。
三、“定向、自费、委培”三类考生以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在接到我校录取通知书后 ,须从北外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相应的协议书,自费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他一式三份,并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于 6 月 20 日 之前寄至我办。
四、我校各院系学制:高翻学院、外研中心为 2 年;中文学院、阿拉伯语系为 3 年;其他院系均为 2.5 年。
五、我校各院系学费标准:高翻学院: 2.5 万元 / 年,外研中心: 1.25 万元 / 年,其他院系: 1 万元 / 年。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 号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招办
邮编: 100089
电话: 010-88816246 传真: 010-88816244
北京外国语大学 研招办
200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