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计划名额为10人,全部用于全日制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9]11号)规定,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二、生源范围
1. 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
2. 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 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①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论文(期刊目录见附件);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和院系同意报考的证明材。
4.报考导演系、表演学院考生须符该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考试和录取
1.报考该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2.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校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
在我校公布的《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http://www.bfa.edu.cn/yx/yjsb/2019-08/30/content_119535.htm)中,不列入导师姓名,考生根据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填报志愿。考生在复试中由其所报考院系根据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等通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3.考生在报名时请注意: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校验码:由北京市研招办负责生成。考生填写《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后,到所在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审核盖章,然后到北京市研招办领取校验码。北京市研招办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校验码发放时间:2019年10月10日-25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4.有关“现场确认”要求与统考生要求一致,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须来北京电影学院进行现场确认、照相并参加考试,并提交已审核盖章的《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我校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将执行“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定向协议书》见附件。
五、学费标准
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全部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为22000元/学年。
我校相关奖助办法参见《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其他
1.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持我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报到。
2.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由于校舍条件局限,我校自2012年起不再为研究生安排住宿。
七、毕业生就业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所有考生户口不转入录取单位。硕士研究生在职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录取单位,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原则上人事档案可转入录取单位。
2.就业问题。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3.派遣问题。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4.升学问题。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附件1: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附件4:北京电影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院系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介绍
附件6: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7:北京电影学院学业奖学金细则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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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
北京电影学院学业奖学金细则 |
招生要求 |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
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