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校公布的2024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请录取类别为“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按照以下要求按时寄送协议书:
考生编号 | 姓名 | 录取院系 |
100504999992425 | 郭蓉 | 文学系 |
100504999992108 | 张茸皓 | 文学系 |
100504999992179 | 李佳威 | 文学系 |
100504999990180 | 阿依博塔·海拉提 | 导演系 |
100504999992158 | 崔力戈 | 导演系 |
100504999991770 | 徐以皓 | 表演学院 |
100504999992554 | 仁青拉姆 | 表演学院 |
100504999992596 | 陈妃 | 表演学院 |
100504999992393 | 何镭 | 声音学院 |
100504999990351 | 赵思羽 | 美术学院 |
100504999990527 | 吉笛 | 美术学院 |
100504999992033 | 余昌骏 | 管理学院 |
100504999991098 | 韩妮 | 摄影学院 |
100504999990621 | 周望 | 动画学院 |
100504999990620 | 辛懿 | 动画学院 |
100504999992335 | 钱嘉敏 | 视听传媒学院 |
100504999990764 | 门殿文 | 数字媒体学院 |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下载并自行打印附件《北京电影学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由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我校。
录取类别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下载并自行打印附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类一式五份,非在职类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定向单位、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后,于4月3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寄送我校。
协议书寄送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K楼409室)杨老师收,邮编100088,电话:010-82283407(请在信封封面上注明考生姓名及协议书名称),邮寄后请将邮寄编号以邮件形式发送至yzb@bfa.edu.cn,邮件名为“定向/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姓名”。
提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如须学校先盖章可将空白协议书先邮寄至我办,并附上回寄地址。
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请拟录取考生关注网上通知,勿需来电咨询。
北京电影学院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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