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录取以下考生(调剂考生)为北京电影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录取通知书发放及征集邮寄地址相关事宜请关注研究生院官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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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院系 |
研究方向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美术学院 |
虚拟空间艺术 |
100501999990653 |
龚雨楠 |
422 |
90.3 |
87.4 |
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 |
艺术史与视觉文化 |
100501999992144 |
李文琪 |
383 |
86.1 |
81.4 |
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 |
艺术史与视觉文化 |
100501999992372 |
毛迪 |
382 |
95.7 |
86.1 |
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 |
艺术史与视觉文化 |
100501999992616 |
赵雪梅 |
373 |
84.3 |
79.5 |
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 |
艺术史与视觉文化 |
100501999991883 |
邓婧 |
374 |
91.7 |
83.3 |
中国电影文化研究院 |
艺术史与视觉文化 |
100501999991413 |
刘春盛 |
384 |
88.8 |
82.8 |
二、体检工作:
凡进入我校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参加体检。
具体要求:
1.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自行从我校网上下载《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2.体检可在本人居住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3.考生于体检前在《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上贴好本人照片,填写相关信息;
4.考生应诚实受检,严禁找他人替检,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复查结果与原检查结果不符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的体检项目务必逐一检查,避免漏检。其中体检医院或体检站意见栏目必须填写;
6.考生体检完毕后应将《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必于5月15前(以邮戳日期为准)邮寄至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图书馆楼409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沈老师收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83407
快递封面需注明“2021年硕士研究生体检表”。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使用普通快递(建议EMS、顺丰等快递)寄送体检表,请勿使用同城速递或闪送进行文件寄送。
北京电影学院研究生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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