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0
欢迎报考北京电影学院!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下信息:
1.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报考我院的考生,“报考单位”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0050”;“报考点”应选择“北京电影学院”,代码为“1150”;“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考”(推免生选择“推荐免试”方式)。
北京电影学院只在本院设立唯一的报考点,不承认在其他任何报考点的报名信息。
2.有关“报考类别”的解释:定向生是指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委培生是指学生在毕业后回委托单位;非定向生(包括国家计划内公费生和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生)是指学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方向。
3.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若导师是联合招生,请填写所有导师的姓名。若因没有填写导师而影响考试和录取,责任自负。
4.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考费,本院不接受现场交费。
5.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黑白、彩色均可),并在来本院现场确认时提交。
6.考生一律亲自到北京电影学院本院参加现场照相。
7.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全部都在北京电影学院本院举行,本院不设任何分考点。
8.本院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电影学院旗号开设的辅导班均属假冒。
9.本院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
10.本院不向考生提供导师个人电话。
11.我院只接受本院的“推荐免试生”,不接受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申请。
12.本院的专业考试更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考虑到以往许多考生将“参考书目”误认为是“考纲”,将复习备考的重点仅仅局限在参考书的范围内,为了避免误导考生,并且更有利于对艺术人才的选拔,本院不再提供任何参考书目。
13.有关本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在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本院研究生部主页,网址:www.bfa.edu.cn/yx/yjs/index.htm 。
14.其他相关信息,请考生仔细阅读本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研究生部主页“招生动态”栏“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栏下的通知。对于已经公布的信息,考生请勿再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