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13-09-28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报名点公告及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告。网上报名前,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网站 (www.besti.edu.cn ),查阅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等有关说明,了解报考信息。
1.考生报名前应按照我院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立即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自负。
3.凡北京地区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必须选择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凡京外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并在考生所在地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按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考院系所名称时选择“(000不区分院系所)”,研究方向为“(00不区分研究方向)”,请考生在网报前根据我院招生专业目录慎重选择。
5.请考生在提交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认真核准所选择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正确报名,必须重新注册、报名、缴费。
6.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时须凭原本科院校提供的校验码,方可提交信息。
7.所有考生必须于11月10至14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通知)持有效证件和网上报名系统给定的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信 息确认,只有在报名、交费、现场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逾期不办理以上手续的考生,网上信息作废,不能补报。
8.考生务必遵守公告信息和招生目录内容的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均在网上发布,所有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的考生 请及时登陆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科处网址(www.besti.edu.cn/subject.php?sid=327 )查询。
9.建议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并保存“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校对表”,以备现场照像时使用。提醒考生仔细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最终学历、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
10.预报名注意事项
预报名成功后,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有效,且在网上报名正式开通时段(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内,可 随时修改报名信息,但“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不可再进行更改。预报名结束后,如考生发现错选了“报考单位”、“报考点”、或“考试方 式”,在网上报名正式开始后,需注册新用户,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提交信息,获取新的报名号,并进行网上支付。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代码:10018。
学校邮编:100070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
学校主页:www.besti.edu.cn/
招生办主页:www.besti.edu.cn/subject.php?sid=327
招生办Email:gr@best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