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今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对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做出如下安排:
一、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在学院招生就业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相关复试组织机构,负责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制定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三、复试与报名
1.复试条件
(1)一志愿考生复试报名条件
一志愿考生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下表),可报名参加复试。
学科门类 复试
总分 复试单科分数线
政治 外语 数学 专业 备注
电子与通信工程 295 40 40 60 60
计算机技术 295 40 40 60 60
(2)调剂考生复试报名条件
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上 表)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对应工程领域并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应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 领域等相关专业,且初试考试科目应与我院公布的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剂申请须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平台统一进行。其它调 剂条件请参见我院之前发布的调剂及复试信息。
2.复试及录取办法
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择优选择进入复试的考生。要求复试成绩合格并计入总分,否则不予录取(复试合格指复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70%,复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占3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复试报名方式
凡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在接到我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后(调剂考生须在调剂系统 接收我院复试通知并回复确认参加复试),于4月9日前,在我院网站(http://www.besti.edu.cn /subject.php?sid=327&ssid=328)下载并填写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 gr@besti.edu.cn(附件名称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姓名,邮件标题格式: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 姓名),我院将依据申请情况汇总,并组织安排考生复试笔试。
4.现场确认报名
复试前一天到我院办公楼503室确认报名,没有确认报名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注:同等学历学生要提前说明)。
四、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上写考生编号及姓名);
2.入学考试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 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表用);
7. 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调剂考生同时提交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8.政审表(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相应公章。请在我院之前发布的调剂及复试信息中下载,请按表格说明填写并由所在单位密封。)
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方案
1.复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200分),其中,笔试占150分(专业);面试占50分(含英语口语)。
(1)笔试内容
程序设计(50分):机试(涵盖C语言的全部内容)。
电子与通信工程选考课程(二选一,共100分):
①模拟电路50分、数字电路50分;
②信息论50分、计算机网络50分。
计算机技术选考课程(三选一,共100分):
①离散数学50分、数据库系统50分;
②微机系统50分、数字电路50分;
③密码学50分、信息安全技术50分。
注:笔试内容以基本概念为主。
(2)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含5分钟英语口语自我介绍,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口语及听力在面试时由面试专家组当场打分,满分50分。
3.复试时间与地点安排
特别提示:以下复试时间若发生变化,我院网站将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1)报到时间:4月10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办公楼503室。
(2)笔试时间:4月11日上午9:00—12:00;
地点:办公楼地下一层实验室。
(3)机试时间:4月11日下午14:00—17:00;
地点:教学楼8层机房。
(4)体检时间:4月12日上午7:30—10:00;
地点:北京丰台医院。
我院联系体检医院,考生自行前往参加体检,体检费考生自付,直接由医院收取。注意: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
(5)面试时间:4月12日下午13:30—17:00;
地点:届时公布在办公楼五楼中厅
六、其他
1.2013年我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将于复试结束后1天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后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被拟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应及时向学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2.根据我院招生简章,我院将对被拟录取的考生及考生亲属进行政治审查,凡政治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执行。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
4.按照国家招生计划指标,我院考生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即公费指标)。考生录取入学后按学院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
七、监督电话
1.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10-83635405。
2.北京市2013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219。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研究生教育与科研管理处
2013年4月7日
附件: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3年专业学位硕士复试笔试科目选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