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照国家对 MFA (艺术硕士) 培养模式的要求,凡通过国家 MFA (艺术硕士) 全国联考分数线 85 分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北京舞蹈学院以复试成绩为录取标准: 凡复试通过舞蹈专业、专业理论和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者 , 按照编导与音乐剧专业类别、舞蹈表演专业类别两项分别依据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各项录取 15 名,总录取 30 名。
1 、编导、音乐 剧方向 录取名额为 15 名,依照总分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录取分数线为 127 分以上;
2 、表演专业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方向)方向录取名额为 15 名,依照总分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录取分数线为 130 分以上;
二、招生联系电话: 68935749
附录: 表演方向分数查询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
2010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