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独立从事舞蹈史论研究、舞蹈表演研究、教学研究、创编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40名(暂定)
三、报考条件
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且符合我院对考生提出的业务要求的人员;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
3.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放宽。
4.其它注意事项
(1)报考编导研究方向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材料:本人或与人合作(需注明第几编导)的参加省部级以上获奖作品的光盘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原件一并带来并核查)。无获奖作品也可交本人编创习作光盘。
(2)以同等学历资格报考的考生,报名拍照时须交学术论文一篇,通过初试后,复试须另加试两门相关专业的本科专业基础课(笔试)。
5.考生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前应登录“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信息查询系统”主页(http://yz.chsi.com.cn),阅读《北京高等学校、科研机构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查阅“2008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为2007年10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可关注北京舞蹈学院网站)
2.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于2007年11月到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最终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可关注北京舞蹈学院网站)
五、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北京舞蹈学院。
六、入学考试
1.面向全国招生考试的统考科目及专业考试科目均在北京舞蹈学院进行。
2.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3.复试时间为4—5月份,以我院通知为准。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有全国统考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统考为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政治和外语考试,专业考试分专业1,专业2,专业考试如下表:
专业类别 | 专业1 | 专业2 | |
舞蹈学 (史论专业) 舞蹈学基础理论研究 中国民间舞蹈文化研究 中国古代舞蹈史研究 中国舞蹈美学研究 舞蹈文献研究 舞蹈身体语言研究 舞蹈与宗教关系研究 | 中外舞蹈史 | 舞蹈理论与作品分析 | |
舞蹈学 (其他专业) 舞蹈训练的人体科学 理论与应用 舞蹈科学训练的理论与应用 舞蹈科学训练研究 舞蹈教育学 舞蹈心理学 艺术管理与创意产业研究 | 舞蹈人体科学 舞蹈教育学 舞蹈心理学 中外管理思想 与创意产业 | 艺术概论与舞蹈作品分析 | |
中国古典舞 | 中国古代舞蹈史 与艺术概论 | 古典舞教学法 与专业技能表演 | |
中国民族民间舞 | 中国民间舞蹈文化 与艺术概论 | 中国民族民间舞 教学法与专业技能表演 | |
芭蕾舞 | 芭蕾舞史与艺术概论 | 芭蕾舞教学法 与专业技能表演 | |
编 导 | 编导 | 编导基础理论 与艺术概论 | 作品分析与音乐编舞/ 作品分析与舞剧结构 |
音乐剧 | 音乐剧史与艺术概论 | 音乐剧作品评析 与音乐剧表演 | |
舞蹈演出造型设计 | 服装(舞台)设计史 与艺术概论 | 设计理论与绘画创作 | |
国际标准舞 | 国际舞运动原理 与艺术概论 | 国际舞教学技法 与专业技能表演 |
八、专业技能考试内容
(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编导、音乐剧、艺术设计、国际标准舞等专业中“专业2”考试中的技术技能部分)
(一)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专业
1、剧目表演
2、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各专业特点含模仿、创作能力、作品分析等)
3、口试(简述个人学习经历;运用所学的知识回答各自报考方向的专业理论问题。)
(二)编导专业
1、音乐编舞
2、舞蹈构思(笔试——根据音乐完成文字结构)
3、口试(简述个人学习经历;运用所学的知识回答各自报考方向的专业理论问题。)
(三)音乐剧专业
1、视唱练耳
①视唱:一个升、降号调内
②练耳:自然音程听辨与模唱;大、小三和弦原位、转位;单声部曲调模唱。
2、形体表演
各种风格的舞蹈、武术、哑剧等均可。自备伴奏带,限3分钟内。
3、编讲故事(即兴命题)
4、台词表演(以舞台剧、影视剧为主,诗歌、散文亦可。)
5、音乐剧声乐表演(自备钢琴伴奏谱或伴奏带)
①一首外文歌曲(必须是音乐剧作品)
②一首中文歌曲(翻译成中文的外国音乐剧作品、中国音乐剧作品、歌剧、艺术歌曲及优秀的通俗作品均可)
(四)舞蹈演出造型设计
1、完成一幅服装人物绘画作品(时间1.5小时)
2、根据服装人物绘画作品。以所提供的规定素材资料,确定设计创意,完成一组主题系列服装设计效果图(不少于三幅)
3、根据创意性服装效果图及所提供的素材资料,为设计作品进行不少于500字的创意阐述
九、专业名额分配
2009年北京舞蹈学院招生指标暂定为40名(含自费生。准确名额按上级下拨指标为准),据此,招生名额按专业暂行分配如下(实际名额分配以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所报专业方向内考试专业科目相同的前提下进行微调,每个导师的招生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专业 方向 | 研究方向 | 招生名额 |
舞蹈学 | 舞蹈史论(含7个方向)、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舞蹈人体科学、艺术管理与创业产业研究 | 13名 |
中国古典舞 | 中国古典舞教学与表演研究、中国古典舞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等 | 8名 |
中国民间舞 | 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与表演研究、中国民族民间舞教学与编创研究等 | 8名 |
芭蕾舞 | 芭蕾舞教学法研究、芭蕾舞教学表演研究、芭蕾舞的流派及风格研究 | 4名 |
编导 | 舞蹈编创、音乐剧舞蹈创作、舞蹈演出造型设计 | 6名 |
国际标准舞 | 摩登舞、拉丁舞运动原理研究、摩登舞、拉丁舞课程体系研究 | 1名 |
十、录取
1.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初试合格分数线及复试条件择优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3.一般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4.录取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须由考生、考生所在单位与本院签署定向、委培协议。
十一、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书。
其他相关信息可以在“北京舞蹈学院”网站www.bda.edu.cn查询。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19号
邮政编码:100081
E-mail:yjs@bda.edu.cn
联系电话:010—68935749,传真:010—6893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