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全面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根据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6]9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 复试组织管理
1.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专业组组长、人教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并协调复试各项工作。
2. 在复试中严格执行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
3. 研究生办负责复试组织工作并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三、 复试考生的确定
1. 遵循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
2. 调剂考生的要求:
1) 参加 2017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国家复试分数线以上;
2) 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是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检测、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3) 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3. 我院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
4.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5. 复试时间:2017年3月28日-30日
四、 复试内容和方法
为确保复试工作有效性,根据我院的学科特点,复试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1) 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主要考核考生对所报专业的基础知识、学科前沿、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 专业面试:
按照考生专业分组面试。各面试小组由3-5名以上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每组设组长一名。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等,并对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3)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以对话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
2.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人事档案审查,录取前进行),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情况,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情况进行考核。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小组简短讨论后,每位专家当场独立评定分数。
计分原则是所有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分。
五、 身体健康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
六、 成绩确定及录取
1. 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成绩之和,即考生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5%+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英语听说(满分100分)*15%。
2. 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权重。
3. 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并结合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我院的专业需求等进行综合排名,并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4.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 复试结果将及时通知本人,如有异议,可以向研究生办提出复核申请,研究生办会及时给予答复。考生接待电话:010-83802336,纪律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电话:010-83805052,邮箱:dangqun@arim.com,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 信息公开
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信息,包括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网站http://www.arim.com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八、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备复试报到及参加复试各环节时查验。应届本科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往届生还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3. 政治审查材料(附表一),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加盖公章并密封;
4. 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5. 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6. 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7. 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自述表(附表二): (自述本人的专业学习情况、学术背景、在所申请的专业曾经做过的研究工作、个人学术研究兴趣等)
附表一、二请到信息发布栏下载。
删除或更新信息,请邮件至freekaoyan#163.com(#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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