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依据,根据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 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1 、复试分数线以国家分数线为标准。
2 、复试程序、方式、时间(笔试,面试)
时间 | 4 、 7 (周三) | 4 、 8 (周四) | ||
上午 | 8 : 00-8 : 30 资格审查 8:30—10:30 笔试:英语、专业 | 空腹体检: 9:30 体检中心 | ||
下午 | / | 1 : 30 面试 面试结束后技能考核 | ||
地点 | 教育处一楼教室 | 教育处 307 会议室 | ||
3 、复试比例: 1 : 1.2
4 、复试成绩评定标准
复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实行百分制。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外语、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操作。
1 )外语水平:
应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水平的要求进行考查,考查考生听、说、读、写、译能力。特别要注重考生听力及口头表达的能力。
2 )专业理论课:
应采取笔试的形式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3 )基本技能:
主要考查考生实验操作能力或考查考生对病人的临床体检及实际动手能力,要求对病人体检基本准确,并做出初步诊断,处理意见基本正确。
复试内容 | 英语 | 专业知识 | 技能操作 | 合计 | ||
复试形式 | 听力 | 表达 | 笔试 | 面试 | 应用能力测试 | 300 分 |
分值 | 50 分 | 50 分 | 50 分 | 50 分 | 100 分 | |
合格标准 | 30 分 | 30 分 | 30 分 | 30 分 | 60 分 | 180 分 |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由考生原单位出具相关的政治思想鉴定表。
6 、录取成绩 = 初试成绩 /5 × 50%+ 复试成绩 /3 × 50%
7 、考生复试安排提前一周在单位网站( www.anzhen.org 医院新闻)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复试后一周内研究生办公室公告栏公布。
8 、复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身份证及政审表(见附件), 2 张 1 寸照片,并上交相应的复印件。
9 、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监督电话( 644562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82837219 ),研究生办公室电话( 64443324 )。
研究生办公室
20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