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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2008-07-03 22:04:59  中国地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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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优化调整招生学科专业结构,全面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生客观评价;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在复试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拟定复试和录取的规则及复试基本分数线。
    各学院、系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建议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若干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考生的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三、复试
    各学院、系的复试规则和拟复试名单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应及时向考生公布。对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由各院系根据考生网报时提供的本人联系方 式电话通知,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化,请考生直接与院系联系(见附件一)。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 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1.我校统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见附件二)。
    2.单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另行确定。考生可向研招办查询。
    3.我校执行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考生政策”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具体规定请见教育部相关文件。 
    4.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以考生报考时学历情况为准),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笔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5.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复试时同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要求。 
    (二)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时各院(系)还要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同时院系留取复印件备查。
    研招办届时将派督导组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实施办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110%~150%,具体比例由相关院系根据招生规模和生源状况等确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复试阶段还要完成以下各项工作:专业课笔试、实践能力考核、专业面试、政治思想审核、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加试(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加试)、体检。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及录取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由各院系自定。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各院系应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2.对有特殊才能和突出贡献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录取时予以优先考虑。
    3.复试成绩小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4.单考生总成绩原则上也按照上述办法进行排序,择优选拔。单考生不得调剂录取。
    四、调剂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2008年硕士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 “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进行,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浏览有关帮助文件。
    1.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校内调剂录取的考生不必登陆“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考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的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科 门类复试线基本要求,方可在相同或相近专业之间进行校内调剂。考生由录取院系进行复试。相互调剂的专业统考科目必须一致,且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已经参加了报考院系复试笔试科目的考生进行调剂时,调入院系可不再进行笔试,但必须重新组织面试。
    2.外校调剂进我校的考生:调剂原则遵守教育部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招办,以便进行资格审查及调剂程序。调剂生复试工作由院系组织。 
    3.向校外招生单位调剂: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对于初试成绩符合要求而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按我校相关通知要求办理调剂手续。
    未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统考生和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均不得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五、工作时间进程
    遵照北京市研招办关于2008年研究生录取工作进程分如下几点安排
    1、各院系公布本单位复试方案基本要求;
    2、复试考生到各院系报到,领取复试有关通知,看考场;
    3、考生体检 ;
    4、英语听力测试(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5、各院系组织考生面试。
    六、检查与监督
    各院系要把公平公正理念和意识贯穿于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透明度,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公示,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2322323
    纪检监察办公室: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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