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简称北航)成立于1952年,是一所具有航空航天特色和工程技术优势的多科性、开放式、研究型大学,肩负着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以及战略高技术研究的历史使命。学校概况>>一、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如下材料以进行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1、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主页网上下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本人学生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考生;
3、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2)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原件上应有毕业学校公章),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4、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
二、以下材料不属于复试资格审核必须的,但希望考生提供:
1、考生自述;
2、考生获得的校级以上的奖励证书复印件(如果有)
凡提交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无论录取与否,考生复试报到时所提交资料恕不退回。
三、所有提交的材料均以A4纸大小按如下顺序统一左侧装订(成绩单超过A4的,装订后折叠成A4大小):
1、 封面(见附件2)
2、 复试通知书;
3、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将身份证与学生证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 考生自述;
5、 往届生的学历证复印件和成绩证明,应届生成绩证明;
6、 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见第四、五条);
7、 各类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四、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生可按同等学力资格参与复试,但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方有资格录取:
1、加试专业成绩合格(加试科目:《数字电路》和《微波技术》);
2、2008年8月底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在相关领域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含)论文;
4、2008年8月底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五、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后到2008年9月1日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可按同等学力参加复试,但必须同时符合如下条件方有资格录取:
1、加试专业成绩合格(加试科目:《数字电路》和《微波技术》);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辅修完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交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表);
3、 在信息、电子相关领域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含)论文;
4、 8、2008年8月底以前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00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