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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结婚须知

中国科技大学 /2014-03-26

 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申请结婚须知

  一、研究生在学习期间不提倡结婚。若双方都为在学研究生申请结婚,要求达到晚婚年龄:女方23周岁,男方25周岁。若一方已有工作,则以在学研究生一方达到晚婚年龄为准。

  二、户籍迁入我校的在学研究生办理结婚,凭学生证到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305室)填写《结婚学籍证明》,也可以直接填写打印(附后,B5纸打印)。由奖助办验证盖章。研究生凭《结婚学籍证明》到保卫处户籍办公室(学生服务中心107室)开户籍证明,持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所在民政局办理结婚。

  三、代培研究生申请结婚由送培单位办理,我校不受理。定向和委培研究生申请结婚需经委托单位同意,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四、办理计划生育指标证明时,申请人需持经导师、院系(总支)同意的个人申请(双方均为在学研究生者,需出具双方个人申请),到校医院计生办公室(Tel:3602738)办理。

  五、无论哪种情况,对在学研究生学校不解决结婚住房,不发放独生子女费,无提供入托场所的义务。

研究生院奖助办
东区学生服务中心305室

  附件下载: 《研究生结婚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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