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将以“理实交融,红专并进”为目标,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1.招生类型
MPA研究生招生类型包括“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种。
“全日制”MPA研究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毕业时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在职攻读”MPA研究生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毕业时只颁发学位证书,不颁发毕业证书。 2.报考资格和考试科目
MPA研究生报考资格和考试科目,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MPA研究生报考资格一般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且有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或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且有五年(含五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或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且有二年(含二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3.录取
MPA研究生入学,主要依据考生参加全国考试的成绩和复试(含面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择优录取。具体细则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MPA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有“脱产”和(或)“非脱产”两种。“脱产”学习指脱离工作岗位,与一般在校学生一样,全时在学校学习的学习方式。“非脱产”学习指不脱离工作岗位,利用业余时间或假期到学校进行学习的学习方式。“非脱产”学习的上课方式与时间一般为周末、晚上、月集中、学期集中等。具体学习方式和上课方式及时间,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PA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MPA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脱产”学习年限最低为2年, “非脱产”学习年限最低为2.5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取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
2.课程设置
根据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PA教育开设核心课、专业课、选修课和社会实践四个基本模块的课程。其中,核心课不低于17学分,专业课不低于8学分,选修课不低于9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每个学分学习一般需18课时。学位论文不计学分。课程设置见表1、表2。
社会实践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学生须提交社会实践报告。
表1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公共经济管理、廉政管理方向)
表2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计划(科技政策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金融政策与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方向)
五、师资队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MPA教育,已经初步建立了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
专职教师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兼职教师是指培养院校选聘的,实质性地参与到教学培养工作中的,具有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的中高层领导干部。
专职教师是MPA教育的骨干,在核心课程教学中发挥主要作用。担任核心课的教师应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同时,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也为了确保课程质量,每门核心课程配备了至少3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能作为不同核心课程的核心成员。
专业方向课是与MPA研究生职业领域或工作岗位紧密联系的课程,很大程度上影响着MPA研究生毕业后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业绩,是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所以,必须发挥兼职教师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加大参与培养的兼职教师比重,参与专业方向教学的兼职教师原则上不少于专业方向师资队伍的三分之一。
各个专业方向均有明确的师资团队承担教学任务,每个专业方向教师团队不少于3人。
六、教学形式
教学形式是根据一定的教学思想、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以及教学主客观条件,组织安排教学活动的方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
MPA研究生以在职学生为主,有着多元化、个性化、差别化的学习需求。为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MPA教育,综合运用多样化教学手段,加强案例式教学和体验式教学,重视运用团队学习、个案分析、现场研究、情景模拟等方法,增强教学吸引力和有效性。致力于树立MPA研究生的终身学习理念,激发他们的学习内生动力,积极倡导自学,鼓励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还在探索采用“课堂教学+网络学习”的全方位综合教学模式。
鼓励多采用案例教学的教学方式并逐步建设经典案例库。
七、学位论文
MPA研究生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MPA研究生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MPA研究生应当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3万字以上。学位论文之具体要求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的规定》。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一贯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位论文由MPA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防止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特别是侵犯所在单位或实习部门的知识产权。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还重视高质量学位论文的甄选和应用。首先,完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和评选工作,推选高水平的学位论文参加全国MPA优秀论文评选。其次,注意挖掘高水平学位论文的应用价值,提炼科学有效的政策建议及时递交有关部门参考。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执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中国科大MPA中心
2012-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