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科学院是自然资源部的地质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始于六十年代初,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具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为国家培养了一批高层次的科技人才。中国地质科学院作为承担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国性及跨区域的基础地质研究,开展矿产(水)资源、地质环境与地质灾害研究及相关的基础性工作,实现地质科学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
合肥工业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安徽省共建高校。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46个、1个国家甲级综合建筑设计研究院。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8个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1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工程博士学位授权。
合肥工业大学的地质学专业始建于1945年,学科自创建以来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壮大。地质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是在1986年获得全国首批博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同时设有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本学科现有的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专业和构造地质学专业为安徽省重点学科;并拥有国家级教学团体、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工程技术中心以及与中国地质科学院共建重点实验室等。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共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中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负责招收5人,中国地科院牵头负责招收5人。
注:本简章主要针对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负责的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
专业:地质学
三、招生方式
2019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两种招生方式。
四、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合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链接如下:
http://yjszs.hfut.edu.cn/pub/content.jsp?newsId=481ce6d8-78ae-4e66-aa53-2af411133616
2.符合《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19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链接如下:
http://yjszs.hfut.edu.cn/pub/content.jsp?newsId=976ca030-32b5-45a2-8916-e2414248732d
五、选拔方式
1.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按照学校、学院招生程序和联合培养要求进行选拔。
2.考生报考导师需具有地质学学科博导资格。
3.考生参照相应招生方式(“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提交相应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请注明联合培养。选拔具体要求参见第四条链接中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19年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和“硕博连读生”招生工作通知。
六、培养与管理
1.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采取“双导师制”,每名博士研究生由合肥工业大学、中国地科院的两位导师共同进行具体指导。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负责招收的博士生由合肥工业大学在编博士生导师为第一导师,由中国地科院博士生导师(合肥工业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作为第二导师。
2.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负责招收的博士生,其学习年限、学费、奖助学金、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生培养和教育部的相关管理规定确定。
七、其他
1.合肥工业大学牵头负责招收的“申请-考核”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不招收定向(在职学习)博士研究生。
2.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全脱产学习)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合肥工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2901542
联系人: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