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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医学院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蚌埠医学院 /2014-04-03

  一、学校概况
    蚌埠医学院创建于1958年7月,由原上海第二医学院分迁和安徽医学院援建而成,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和国家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目前学校占地面积近1000亩,新校区位于蚌埠市风景秀丽的龙子湖畔,是一所功能齐全、环境优美,集智能化、生态化为一体的省级园林式单位和绿化模范单位。
    学校秉承“笃学、精业、修德、厚生”的校训,孕育铸就了“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精诚为医、团结奉献”的蚌医精神。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设有16个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护理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二级学科授权点。学校有普教本专科在校生12000余名,硕士研究生700余名,成教生8000余名。
    学校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0多家高水平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学校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55人,教授、副教授357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00余人,有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省教育厅拔尖人才13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4人;省高校中青年教师38人,院学科带头人36人,院中青年骨干教师20人;全国模范教师、优秀教师6人,省模范教师、优秀教师11人;省先进工作者1人;全国和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52人分别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
    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教改示范专业;9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专科,11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国家药品试验中心一期临床研究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教学团队。公开出版发行《蚌埠医学院学报》、《解剖与临床》、《中华全科医学》3种学术刊物。
    近年来,学校获省厅级以上科研立项500余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近30项,申报发明专利10余项,合作参与了包括国家重大科技专项973项目在内的国家级项目10余项,发表各类论文5000余篇,出版教材、专著40余部。曾获安徽省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卫生部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2012年,我校学生代表队荣获第三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总决赛一等奖。2013年,我校学生代表队又荣获首届全国医学影像专业大学生实践技能大赛特等奖。
    我校非常重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借鉴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经验,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注重研究生培养整体目标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不断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社会高度评价,每年毕业研究生就业率为100%。
    二、招生说明
    1、计划安排
    201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8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人数为准。
    2、综合考试
    西医综合:国家统一命题;
    中医综合:国家统一命题;
    护理综合:根据国家考试大纲内容由我校组织命题;
    药学综合:我校组织命题。
    3、报考条件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同时符合我校专业目录报考条件栏中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提出的特殊要求。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
    5、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确定,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等相关内容将于复试前在我校校园网公布。(http://www.bbmc.edu.cn/
    6、报考材料及证件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复试报到和入学报到时均进行有关材料及证件原件核对,报考材料及相关证件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资格,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7、其它
    本招生简章中未尽事宜,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优惠及奖励政策
    1、设立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三等奖学金1500元。
    ①第一志愿录取我校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后标“*”专业的考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②第一志愿录取我校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后未标“*”专业的考生,或报考“985”、“211”等重点高校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或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复试折后成绩)排名在本专业调剂考生中前50%的调剂考生,或其他调剂并被录取专业目录内专业名称后标“*”专业的考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③其余的新生均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④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如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11”、“985”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⑤新生奖学金与优秀生源的奖励可以同时享受,新生奖学金按三学年分年发放,允许研究生用新生奖学金充抵学费。
    2、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年/生。
    3、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4、设立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3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5%)奖励金额为15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5%)奖励金额为1000元。所有研究生可参与评选,一年一评。
    5、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5000元不等。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按月发放津贴。
    四、学费标准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交纳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将严格按照安徽省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五、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模式: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六、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4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七、联系方式:
    电    话: 0552-3179907(招生办公室)   0552 -3175072(研究生部)       
    传    真: 0552-3179907 
    邮    编: 233030  
    电子信箱: bbmczsk@126.com
    微    博: http://weibo.com/bbyxy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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